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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完毕申请书(范文十七篇)

发表时间:2026-07-10

一. 执行完毕申请书

AAA母子诉私立青岛智荣中学等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的申请申请人BBB男赴莱州等地旅游,驾驶员和与之相撞的莱州车辆车主驾驶员及保险公司等诉至青岛市市南法院,主审法官为许毅,本案定于20xx年1月17日开庭。此次旅游的组织者AAA及其母也以私立青岛智荣中学等为被告,诉至市南法院诉求赔偿,但同一交通事故的不同受害人虽诉至同一法院同一庭,但由不同的法官审理。最近BBB获悉,AAA人身伤害赔偿案已审结,进入执行程序。BBB认为暂且不论AAA是发生事故的这次旅游合同的发包方。仅就统一起交通事故受害人起诉的是相同几个被告,诉求和事实与理由基本一致,但是审判虽由不同法官审理,但执行应当同步,这样就可以在遇到被执行人用以赔偿的保险费用和财产不能满足法院判决的情况下,才能合理分配,达到公平公正的要求,也能节省法院的执行资源。

特此申请

申请人BBB

20xx年12月9日

二. 执行完毕申请书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住所: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住所:

申请不予执行事项:

仲裁委员会( ) 字第 号裁决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不予执行该裁决书。

事实和理由:

综上, 仲裁委员会( ) 字第 号裁

决书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可以申请不予执行的情形,恳请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

此致

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字(盖章):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三. 执行完毕申请书

《还款申请执行申请书》


尊敬的法院:


我是XXX公司的借款人,现致函贵法院,特此申请执行还款事宜。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本人为XXX公司的借款人,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为XXXXXXXXXXXXX,地址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我在借款合同中承诺于指定日期按时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但因各种原因导致我无力按时偿还款项。


二、借款合同及还款责任


借款合同的基本信息如下:


借款人:XXX公司


出借人:XXX银行


合同编号:XXXXXXXXX


借款金额:XXXXXXX元


还款方式:分期偿还,每月偿还XXXXX元


还款期限:自XXXX年XX月XX日起,共计XX个月


到期还款日:XXXX年XX月XX日


逾期利息:按照合同约定计算


根据借款合同,我有明确的还款责任,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进行还款。


三、违约事实及原因说明


我承认,我未能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还款,我将以下列理由说明违约的事实和原因:


1.经营困难:由于市场竞争激烈,本公司业务萧条,导致资金流动性紧张,无法按时偿还借款。


2.合同变故:由于合作伙伴意外倒闭,导致本公司预期收入减少,无法如期支付借款。


3.自然灾害: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洪灾、地震等,本公司遭受损失,无法履行还款义务。


4.其他不可抗拒力:由于法律法规变化、政府政策调整等外部因素,本公司经营遇到困难,无法按时偿还借款。


四、还款能力与意愿


尽管存在违约事实,但本人郑重申明,我具备正当的还款能力与还款意愿。鉴于借款金额占我公司负债总额的一小部分,我愿意提供还款计划,并进行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同时,我也请求法院提供帮助,协助我与债权人展开还款方案的谈判。


五、申请执行要求


基于上述情况,本人向贵法院提出如下申请:


1.请求贵法院接受我的还款申请,并进行执行程序。


2.请求贵法院协调我与债权人,协商制定合理的还款方案,并监督我按时履行还款义务。


3.请求贵法院对我进行债务重组,给予我合理的还款期限和还款计划。


4.请求贵法院免除违约金或降低违约金的金额,减轻我面临的经济压力。


六、提供的相关材料


除此申请书外,我还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公司财务报表和资产负债表。


2.市场调查报告,证明行业竞争激烈、市场萧条。


3.相关合同和商业文书,证明合作伙伴倒闭导致经济困难。


4.自然灾害发生证明,如政府部门的抢险救灾文件等。


七、联系方式


如有需要,我可以提供进一步的材料支持或提供更多信息。我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XX


联系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以上就是本人的还款申请执行申请书,希望贵法院审慎对待,予以受理。我将全力配合法院工作,积极履行还款义务。


申请人: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四. 执行完毕申请书


执行是司法机关履行职责、维护法律尊严的重要手段之一,它旨在使法院的裁决能够顺利实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申请不予执行的情况也屡见不鲜。本文将针对申请不予执行申请书这一主题,详细阐述其背后的原因和相关法律依据。


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情况下会有人提出申请不予执行申请书。一般来说,当法院作出一项裁决或判决后,如果对方不服并不履行判决,那么申请执行的一方就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不予执行的申请书。这意味着,申请执行一方希望法院对未履行判决的一方进行强制执行,而另一方则认为自己有充分的理由不履行判决。


在法律的条文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申请不予执行的具体情形,这给了法院比较大的裁量权。据了解,在实践中,法院一般会根据具体案情和法律规定来判断是否支持申请不予执行。原则上,法院会保持中立,公正地审查各方提出的理由和证据材料,最终作出裁决。


申请不予执行申请书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执行标的可能存在争议。在一些情况下,被申请执行的一方可能认为执行标的并不存在,或者对执行标的的金额、范围存在争议。例如,在房产合同纠纷中,一方可能认为对方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因此拒绝支付购房款项。这时,被申请执行的一方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不予执行的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


申请不予执行的另一个常见情况是被执行人拥有抗辩权。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被执行人可能有正当的理由不履行判决。例如,被执行人可能可以证明自己面临重大困难,无法支付判决的款项,或者判决侵犯了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在这种情况下,被申请执行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不予执行的申请书,以争取法院的支持。


申请不予执行申请书是执行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为被执行人提供了一种合法途径来捍卫自己的权益,并对执行标的进行进一步的争议。虽然具体情形各不相同,但法院将会根据案情和法律规定来判断是否支持申请不予执行。在申请不予执行的过程中,各方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理由,以便使法院能够作出公正的裁决。只有通过积极合理地行使申请不予执行的权利,才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执行制度的有效运行。

五. 执行完毕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_________族,农民,住_________区__________镇__________村______________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_________族,农民,住_________区__________镇__________村_________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

一、依法强制被申请执行人立即一次性支付______________的抚养费共计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二、依法强制拉走在被申请执行人家里的申请执行人的个人财产:航天牌电冰箱、创维立式格力空调、荣事达全自动洗衣机各一台,东方红DVD及音响组合、布艺沙发、仿红木椅子各一套,木椅十把,棉被6床。

三、本案的执行费用及其他合理费用由被申请执行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__________与被申请执行人__________离婚纠纷一案,经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作出【_________】东民一初字第__________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

一、准许原告张__________与被告刘__________离婚。

二、婚生女_____随原告__________生活,被告__________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_________元(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付至该子女年满18周岁时止)。

三、原告的个人财产:航天牌电冰箱、创维立式格力空调、荣事达全自动洗衣机各一台,东方红DVD及音响组合、布艺沙发、仿红木椅子各一套,木椅十把,棉被6床归其所有。案件受理费_________元由原告__________负担。被申请执行人不服一审判决,向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现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作出(_________)阜民一终字第_________________号判决如下:_________________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案件受理费负担按一审判决执行,二审案件受理费__________________元由__________负担。终审判决作出后,经申请执行人多次催要,被申请执行人__________拒不遵照生效判决书履行给付义务。其行为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为了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现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执行申请,请贵院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六. 执行完毕申请书

申请人:中冶京诚(湘潭)重工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湘潭九华经济区江南北路8号

被申请人:宁波龙旋传动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慈溪市慈东工业区。

申请不予执行事项:申请人收到贵院潭中法执字第   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执行湘潭仲裁委员会()潭仲裁字第418号《裁决书》(以下简称该裁决书或该裁决)现依法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不予执行该裁决书。

事实和理由:

一、该裁决认定法律关系和事实错误:

1、该裁决认定法律关系错误。中冶京诚(湘潭)重工设备有限公司(简称中冶公司)与宁波龙旋传动机械有限公司(简称龙旋公司)之间的纠纷不是加工合同关系,而是采购合同,即本案应属于买卖合同纠纷,但是裁决认定为加工承揽合同纠纷。

2、该裁决认定已安装使用涉案产品1133件,以及认定涉案产品用于湘钢5米宽厚板,毫无证据支持,属认定事实错误。

3、该裁决在“经审理查明”中明确阐述:“同时,双方所签订的《中冶京诚(湘潭)重工设备有限公司产品质量保证协议书》(简称质量保证协议书)和《中冶京诚(湘潭)重工设备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与考核通则》作为合同的附件。”但是,在其后的审理中,从未对中冶公司提交的证据《中冶京诚(湘潭)重工设备有限公司产品质量保证协议书》进行审理,即没有进入审理程序,导致事实和责任认定错误。根据质量保证协议书第4.5条,龙旋恶意以次充好,应当承担该批产品总价5倍以上的违约金,但是不知何故,裁决书对该约定视而不见。

4、对申请人在仲裁时提交的证据3、4、5、6、7、8、9、10均不认定,导致事实不清,责任不明,尤其是证据4、5直接确定产品质量不合格,裁决书不予认定,也不释明需要申请质量鉴定,导致产品质量问题留存于大工业生产线,埋下巨大安全隐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6、中冶公司提交的证据9,就是已经发生质量问题导致产品爆裂的证据。该证据完全能证明龙旋公司的产品已经出现严重后果,但裁决书却遗憾的认定该证据与本案无关联性,不予认定;更为严重的是,面对如此严重的爆裂事件,该裁决竟然认定:“到开庭为止也没有证据证明已发生了质量事故或可能发生质量事故。”

8、仲裁庭已经查明事实:500KG以上,应扣相应项目合同额的60%,但是裁决书中却只按照20%扣除,折算差额为     元。

9、龙旋公司有意隐瞒事实真相,明知自己使用的是45钢,而在随货同行的相关质量证书中去说是42CrMo。这两种钢材价差

元/吨,显然属于恶意欺骗。

10、裁决书认定龙旋公司以次充好用45号钢恶意取代42CrMo的涉案数额计算有误,应该为505751.4元,而裁决书错误认定为500034.5元。该数字不知从何而来。

12、认定违约金过高予以调整缺乏依据。用45号钢取代42CrMo,其损失非常重大,优质钢的产品其安全保障性以及使用寿命均不是一般45号钢所能取代的。

13、该裁决书不顾事实,如此裁决,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法律“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之规定,应当不予执行。

二一二年九月十八日附相关法:

1、《民诉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 执行完毕申请书

兹证明我单位(或本辖区)_____________,男/女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与_____________离婚后,至今日止(或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离境之日止)未再登记结婚。

证明单位填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

证明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申请人: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行为保全、先予执行。

本院经审查认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写明驳回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申请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一百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

驳回_______________的申请。

审判长_______________

审判员_______________

审判员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八. 执行完毕申请书

异议申请人:xx市郊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用社,所在地xx市人民大街987号。

负责人:唐,主任。

事实与理由:

被执行人xx市意发房地产有限公司分别于x年2月5日、x年12月2日总计从异议申请人处借款720万元,借款期限分别为x年2月5日至x1年1月2日、x年12月2日至x2年6月3日,以其所有的位于xx市xx街号、号、号房产对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

基与以上理由,贵院在执行中涉及xx市xx街号、号、号房产将损害异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恳请贵院终止对该房产的执行。

此致

xx市西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异议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九. 执行完毕申请书

案外人:李xx,男,汉族,1960年5月23日生

住:中牟县xx镇青年东路xx号院x排x号

身份证号:xxx5230xxx

电话:xxxxxxxx

申请执行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路支行(原郑州市商业银行xx路支行),地址:郑州市金水区xxx3号1-3层a号;

负责人:xxx职务:经理

被执行人:冉xx,男,汉族,1970年3月1日生,住中牟县xx洞上38号,身份证号:xx0x010xx9,电话::xx27xx

申请请求:

1、请求撤销金水区法院(20xx)金执字第268-1号执行裁定书;

2、请求解除对位于中牟县官渡大街与城东路口东南角向东第二栋四楼的房屋的查封并停止拍卖。

事实与理由:

案外人李xx与被执行人冉xx于20xx年4月29日口头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按照约定被执行人冉xx将位于中牟县官渡大街与城东路口东南角向东第二栋四楼的房屋出售给李xx,案外人李玉忠支付了全部房款八万元整,并入住该房屋,20xx年9月10日被执行人冉xx擅自将该房屋抵押给郑州市商业银行xx路支行(现郑州银行xx路支行),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现郑州市商业银行xx路支行已经申请法院查封并执行涉案房屋,申请人xx 认为人民法院的查封、执行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撤销(20xx)金执字第268-1号执行裁定书并依法解除对涉案房屋的查封并停止执行。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董事长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xx市劳人仲字(20xx)第920号仲裁裁决书。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全某、朱某、俸某劳动争议一案。经xx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后,作出xx市劳人仲字(20xx)第920号仲裁裁决书,裁决“由被申请人将改制时核定的俸某某的经济补偿金元支付给三位申请人”。申请人不服裁决向贵院提起诉讼,贵院经审理后作出(20xx)星民初字第420号民事判决,判令“原告xx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向被告全某、朱某、俸某支付改制时计提的俸某某的经济补偿金元”。申请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xx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裁定:“

一、撤销xx区xx市xx区人民法院(20xx)星民初字第420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xx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起诉”。XX年5月20日,申请人收到贵院的执行通知书,限申请人在通知送达之日起即日内按判决书履行支付人民币元及承担本案执行费558元的义务。

基于以上事实,申请人认为贵院受理全某、朱某、俸某的申请并予以执行,没有法律依据。

具体理由如下:

一、xx市劳人仲字(20xx)第920号仲裁裁决书不发生法律效力,贵院执行该裁决书没有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经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纠纷准予撤诉或驳回起诉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从何时起生效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因仲裁裁决确定的主体资格错误或仲裁裁决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被人民法院驳回起诉的,原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本案当中,在申请人提起上诉后,被xx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本案属于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主导下,因企业资本结构等改版导致劳动关系变化引发的纠纷,不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中产生的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为由裁定驳回了申请人的起诉。由此可见,xx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已认定本案不属于劳动争议。因此,根据上述规定,xx市劳人仲字(20xx)第920号仲裁裁决书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贵院执行不发生法律效力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二、即便xx市劳人仲字(20xx)第920号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亦不应予以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调解书,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审查核实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之规定,裁定不予执行:(一)裁决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范围,或者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现申请人与全某、朱某、俸某的争议经xx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为不属于劳动争议。因此,根据上述规定,亦不应予以执行。

三、执行xx市劳人仲字(20xx)第920号仲裁裁决书违反劳动争议“一裁二审”的基本法律制度。

根据相关规定,我国的劳动争议实行“一裁二审”的基本法律制度,即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一裁终审”情形外,其余均实行“一裁二审”制度。本案当中,双方所争议的经济补偿金元不属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一裁终审”的范围。因此,如在人民法院裁定驳回申请人的起诉后,仍然执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无疑是违反劳动争议“一裁二审”的基本法律制度,将本案的争议置于“一裁终审”的尴尬地位。

此外,劳动争议双方起诉之后,人民法院审理的对象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而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正确与否,因此,人民法院应当对双方的权利义务直接进行判决。现贵院将驳回申请人的起诉推定为维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显然没有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贵院受理全某、朱某、俸某的申请,执行xx市劳人仲字(20xx)第920号仲裁裁决书没有法院依据。因此,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提出本执行异议,请求贵院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十. 执行完毕申请书

申请人:赵丽,女,__年__月__日出生,身份证号:__,居住地南昌市东湖区三经路45号34室,系本案被执行人万通妻子。

申请事项:

请南昌县人民法院对万根与万通民间借贷执行案裁定不予执行并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申请理由:

万根诉万通民间借贷案之前,申请人赵丽曾于__年11月以万通家庭暴力并转移共同财产为由向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同时申请对夫妻共有房产进行财产保全。此案经西湖区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并开庭审理后做出(__)西民一初字第181号判决,该判决虽不予支持申请人离婚诉请,但对万通与申请人共有财产作出了事实认定,除万通与申请人名下有共同房产四套及轿车等财产外并未认定存在共同债务。然而就在赵丽对万通起诉离婚一案进行同时,万根以民间借贷为由向南昌县人民法院(小兰法庭)起诉其亲生子万通,诉称万通对其负有数百万元债务,嗣后与其子万通快速调解结案,并由万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万通在未经申请人同意并未告知申请人的情况下擅自作出将夫妻共有房产偿还给其父万他根的处理。至此,万根万通父子这起民间借贷案及执行程序已直接影响申请人合法权益。

申请人认为,万根起诉其子万通借贷案暨执行案具有非常明显的虚假诉讼恶意编造债务侵害申请人共有人的特征,万通擅自处分夫妻共有财产属无效行为,其与万根的行为严重侵害了申请人合法权益,为此申请人恳请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现陈述主要事实理由如下:

一、万根诉万通一案的执行标的物系周方与申请人婚姻关系存续之间购买的夫妻共有财产、万通擅自处分夫妻共有房产无效。

万通与申请人自__年举行婚礼同居,__年生大女儿万悦,__年补办结婚证,__年5月生小女儿万梓(见南昌市西湖区法院西湖区法院(__)西民一初字第181号判决第3页)

万通与申请人名下共有房产四套,具体如下(见房产档案):

1、南昌市金盘路9号17号店面(__年12月购买、卖房人为谢英,成交价为222588元)

2、南昌市赣抚路5号丰源金润广场678店面(__年1月21日购买、卖房人为南昌金润物流中心有限公司、成交价为1311432元)、

3、南昌市北京东路恒茂国际都会9栋单元675室住宅(另有车位及储藏室)(20xx年2月购买、出卖人为江西恒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交价为1139998元)

4、南昌市解放西路26号天佑国际公寓12栋675(__年3月购买、卖房人为江西房地产开发建筑公司、成交价为775313元)。

前述四套房产均属于申请人与万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依据《婚姻法》第17条规定、《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4条规定均属夫妻共同房产。

在前述房产属于申请人和周方共有房产情况下,万通未经申请人同意擅自将前述房产若干处分以偿还给万根的所谓债务,违反了民法通则意见、物权法、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属无效处分行为。

《物权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第九十七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

《民法通则意见》第八十九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规定“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有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有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有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依据前述法律规定,夫妻共有财产是共同共有财产,夫妻双方对这些财产拥有平等的占有权、使用权、管理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对共有财产的任何处分行为都应由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违背对方意志擅自处理共有财产,都构成对他方合法权益的侵害,而万通在未经申请人同意并不告知申请人的情况下就与其父协议处分房产,明显侵犯了申请人龚静的合法权益,应该被认定为无效的民事行为。

二、万根不具有法定的善意第三人的特征,其接受万通擅自处分夫妻共有房产行为无效。

万通的父亲万根在此案中不具有善意第三人特征,因为其是万通的亲生父亲,万通系其子,万根对万通与赵丽在夫妻关系存续时购买此套房产不可能不知情,更不可能对申请人起诉万通离婚案不知情。

首先,万根与申请人在婚姻关系期间购置前述房产,在家庭生活中属巨额钱款置业理财行为,作为万通父亲的万根不可能不知情,万根在其子结婚后与其子在一起工作,对此万通在西湖法院审理离婚案法庭调查中有明确陈述,即“我是为我父亲打工”(见西湖法院庭审笔录第6页)。在父子两人一起工作的情况下,万根对万通置业行为不可能不知情,这有悖生活常理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

其次,万通曾与申请人就离婚事宜于__年12月27日签订协议书,该协议书就轿车及店面租金事宜作出约定,嗣后万根于同日出具承诺书(见协议书及承诺书),承诺在其子万通不履行前述协议书情况下由其负责履行。这份承诺书就充分说明周任根对周方与申请人正在进行的离婚诉讼及房产被申请人诉讼保全的情况非常清楚,更知悉其法律利害关系。

再次,万根明知其子与申请人诉讼离婚进行中,却与其子万通经法院达成所谓民事调解书以期得到前述房产,其主观恶意非常明显,其不具备善意第三人的特征。

综上,万根诉万通民间借贷一案具有非常明显的恶意串通虚构债务侵害申请人特征,属于最高法院再三强调惩治打击的虚假诉讼行为,万通擅自处分夫妻共有财产既万根接受这一处分属无效行为,申请人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特申请贵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以查清事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此致

南昌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十一. 执行完毕申请书

尊敬的负责人:

我是XXX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特此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不予执行关于我公司XXXX合同的判决。

我公司与对方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我公司已经做出了充分的努力和付出,但是对方却违反了合同约定,未按时履行合同义务,严重影响了我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一方存在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向有关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不予执行合同。我公司认为,对方在该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应履行的义务,但是对方明知我公司依法进行纠纷解决程序,并以此作为拖延执行的借口,显然是在故意抵触合同精神。

因此,我公司特此请求贵院不予执行该合同,以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和公平正义。同时,我公司将积极采取合法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

此致

敬礼

XXX(申请人姓名)

成文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十二. 执行完毕申请书

执行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事项:

1、请求强制执行(_________)_________民初字第______号民事判决书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_________元人民币,承担诉讼费_________元人民币,违约金以未付货款_________元人民币,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货款付清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以上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至执行立案时)。

2、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

事实与理由:执行申请人诉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做出(_________)_________民初字第______号民事判决,确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承担诉讼费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违约金以未付货款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货款付清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至执行立案时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现在该民事判决已经生效。

被申请人拒不履行判决,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强制执行该判决。

此致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执行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十三. 执行完毕申请书

申请执行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住所地,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被申请执行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住所地,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恢复执行贵院(_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

申请理由:

申请执行人___与被申请执行人___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长沙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终结,并下达了(_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申请执行人___偿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___元及其人民银行同期利息(自 年 月 日开始计算至全部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___元由被申请执行人负担。[将判决内容写清楚即可]判决生效后,被申请执行人未履行判决义务,申请执行人依法向贵院申请执行。执行___元案款后,贵院以被申请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中止了本案的执行。

现经申请执行人调查发现,被申请执行人尚有财产可供继续执行,故申请执行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2条,特向贵院申请恢复执行。

此致

xxx

xx年xx月xx日

十四. 执行完毕申请书

1.写事实用说明方法。

2.写理由用论证方法。

3.写依据用援引方法。

人民法院对本申请书的处理

1.申请人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后,人民法院经审查符合中止执行条件的,裁定中止执行,延期执行。

2.中止情形消失后,延期执行结束,恢复执行。

延期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陈×通,男,出生于1965年10月3日,汉族,××市人,××焦化厂干部,住××市××区××路××街××号。

申请人:陈×达,男,出生于1967年9胄30日,汉族,××市人,××公司职员,住××市××区××路× ×街××号。

申请人陈×通、陈×达对××区人民法院×年×月×日(93)×法民字第×号民事判决书。提出申请延期执行。

请求事项:请求× ×区人民法院对(93)×法民字第×号民事判决所确定的赔偿义务延期执行。

事实与理由:在甘× ×诉陈× ×损害赔偿一案中,你院于1993年×月×日以(93)×法民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由陈××赔偿甘××损失人民币23852元,负担诉讼费300元。对于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损害赔偿费额.申请人无异议。但判决书送达后,正在筹措赔偿金额,准备处理几件家用电器以筹款,不料陈××心肌梗塞,送医院抢救无效而死亡。

陈××系陈×通和陈×达的父亲。因为正准备处理的几件家用电器,在他逝世后已变卖,其款项填补了医疗费和丧葬费。所欠损害赔偿费准备进一步将我父遗产进行分割。一俟各继承人遗产份额确定后,申请人将按遗产份额确定清偿父债之义务。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十三项之规定: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竹,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延期执行。

此致

×××人民法院

附:××医院死亡证明1份。

申请人:陈×通(盖章)

陈×达(盖章)

1993年×月×日

十五. 执行完毕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行政复议一案,已经由_____________(复议机关名称)审查完毕,复议决定维持了我机关_____________(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的决定,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履行复议决定,也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_____________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_____________条规定,特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下列项目:

1.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附:

1.原具体行政行为书面决定份

2.行政复议决定书份

十六. 执行完毕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被申请人:____________,男,汉族,身份证号: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就强制执行纠纷一案(案号为:____________法执字第____________号)已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现被申请人已将执行和解款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通过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转交给申请人,现申请人特向法院申请执行结案,同时申请解封被申请人因该案而被查封的财产。

此致

________市__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十七. 执行完毕申请书

申请书是个人或集体向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表述愿望、提出请求时使用的一种文书。申请书的使用范围广泛,申请书也是一种专用书信

异议申请人一:姓名,性别,民族,xxxx年x月x日出生,住址:xxxx。

异议申请人二:姓名性别,民族,xxxx年x月x日出生,住址:xxxx。

被异议申请人:北京xxxx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xxxx

法定代表人:xx

异议事项:xxxx法院(xxxx)xxxx

事实与理由:

xxxxx

基与以上理由,法院在执行(xxxx)x法执二字第xxx号公告涉及的.房产时损害了异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恳请法院终止对该房产的执行。

xxx市xx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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