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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黑板报内容文字

发表时间:2024-12-26

宪法黑板报内容文字 篇1

法律不像衣服可以随心所欲地扔掉,而是像语言一样同我们的生活是如此密不可分的一个组成部分。”(美国评论家庞德语)法律如语言与我们息息相关,多么贴切的比喻!联想我们的日常学习和生活,用心感受,原来,法无处不在,且力大无边。

一、法驻我家

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应有规则,存在于社会的每一个角落,而法律则是将法成为文化。“宁国市家庭法院宣布,原告母亲对被告父亲因工作应酬常深夜晚归,影响正常睡眠的控诉成立,被告今后必须在晚十点之前到家,否则剥夺其回家的权利。结案!”我学着法官把擀面杖往桌上一拍,自豪地宣布道。只见妈妈手舞足蹈,真像赢了官司一样兴奋不已,爸爸则垂头丧气,一脸无奈。

家就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成员之间难免会有摩擦和矛盾,这些都挺正常。由于我爸爸在法院上班,从小耳濡目染,我便常常要求采用这种独特的方式来解决。但是,如果我们坐视不管,久而久之,就会一发不可收拾。当然,矛盾双方就成了原告、被告,中间的一方自然成了法官。通过双方的充分辨论和申诉,最终促进互相理解,达成谅解。有时一审不行,就休庭再审,长此以往,我们家就避免了许多不必要的争吵,因为法庭上的`辩论都是讲“证据”的。严禁语言暴力的伤害,讲究以理服人:同时,它也促进我们家不断完善“家法家规”。在民主、平等的氛围中,家,成了其乐融融的幸福港湾。事实上,它成了我们整个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一个缩影。

二、法助我行

每天早上上学得六点五十到校,有时起来晚了便只好乘出租车赶时间。去学校的路上要过两个十字路口,而每次遇到红灯,几乎每个出租车司机都是第一反应减速,然后环顾四周,发现大清早街上没什么人和车,于是又一踩油门,冲着红灯飙了过去。只有极少数司机能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每当这时,我都看不下去,于是问司机:“叔叔,你干嘛要闯红灯呢?”回答千篇一律:“早上没人,闯红灯不要紧!”“可是,交通规则是我们的生命守护神啊!”“哟,你小孩子家懂什么!早上学生上学就一段时间,我们抓紧点就能多带几个,要不然遇红灯老停,一大早辛辛苦苦才能跑几个钱?不懂就不要瞎说”司机们漫不经心地反驳我,满口轻蔑,毫无愧疚不安。我无言以对。是啊,如果老停,我就会迟到了。“难道金钱比生命还重要吗?”我无法改变司机师傅,看来只有两条路可走了:一是呼吁警察或电子警察(监视仪)干预,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二是我自己早起10分钟,骑自行车上学,坚持“红灯停,绿灯行”,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

三、法维我权

法律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记得一次在一家商店买了一支钢笔,买回来没使用几天就裂开了,墨水都吸不进去。我气不过,到商店要求调换,谁知老板竟推卸责任说是我自己弄坏的,而且钢笔这种小物件不包换。同学们都劝我一支钢笔值不了多少钱,自认倒霉算了,我想到政治课上的消费者维权的有关条例,便去请教政治老师。老师告诉我,这家商店的做法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要求调换是合理的。于是我理直气壮地找到商家,搬出了一系列法律条例,那老板也是肚里有些墨水的,不想影响生意,于是就给我换了一支新的。我因此特有成就感,同学们都夸我敢作敢为。

通过这件事我也更加深刻地明白,当消费者合法权益遭受非法侵害时,忍气吞声、自认倒霉的做法是不对的,伺机报复更是违法的,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才是唯一正确的做法。

在学习和实践法律的过程中,我学会了很多,收获了很多。在我国现阶段即改革开放的新时期,法的总体作用就是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服务。韩非子说得好:“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让我们都来做遵纪守法的奉法者,让法常驻我心,为祖国的建设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

宪法黑板报内容文字 篇2

1、鼠狱

张汤在西汉武帝时曾任廷尉、御史大夫,一生主持审判许多重大案件,用法严酷。他小时候即已显露出作法官的潜质。一次他父亲外出,他一人在家,老鼠将肉偷走。他父亲回来,很生气,动手打了他。张汤遂挖掘鼠洞,将老鼠捉拿归案,老鼠偷的肉还没有享用完,“鼠”赃俱获。张汤按正式审判程序,审讯老鼠,记录供词,写成文书,最后定罪判决,处老鼠以磔刑。其父回家看到他写的供辞文书如同出自一个老练的狱吏之手,大为惊讶。以后遂让张汤书写判案文书。(工作汇报网 gsi8.CoM)

2、三尺法

杜周是西汉时有名的酷吏,为人持重少言、内心阴刻。皆任廷尉、御史大夫。汉武帝对他颇为欣赏。什么原因呢?一是因为他逐捕深治,二是他治狱,专以皇帝旨意为准。皇帝所讨厌的人构讼,他就枉法而陷之:皇帝欲开释的人,他就网开一面,找借口释放。有人就此责问他:“君为天下决平,不循三尺法,专以人主意旨为狱,狱者固如是乎?”所谓三尺法指的是写在三尺长竹筒上的法律条文。对这样的责问,杜周一笑置之,振振有词地说:“三尺法,安在哉?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应该说,杜周道的'是实情,说出了封建社会里十分普遍的执法心态和现象。杜周能坦率承认这一点,还有几分可爱之处。

3、太守断牛

于仲文曾任北周时安国太守。他任太守时,有任、杜两家各失其牛。后来任家得到一头牛,两家都说是自己家的牛,各执一词,州郡长期不能断决。益州有一位官员说:于太守必有主意。于仲文接手此案后。说“此易解耳。”他令两家各把自己的牛群驱至郡衙前,又令人把要认领的牛放出来,结果要认领的牛走入任家的牛群。于仲文先前又令属吏悄悄微伤要认领的牛,借此观察两家的反应,任家见到后心疼不已,而杜家则无所谓。于是于仲文便据此下判将牛断给任家,杜氏服罪而去。

4、法当有常

狄仁杰是唐朝有名的大臣,仕宦历经高宗、武后两朝。他任大理丞时,一年之中断滞狱一万七千人,时称平恕。有一次,武卫大将权善才误砍昭陵柏树,狄仁杰奏罪当免职。唐有宗勃然作色,下令立诛权善才。狄仁杰又奏权罪不当死,高宗说:“善才陷我不孝,必须杀掉他才解我心头之恨。”左右的人听到这里,都朝狄仁杰使眼色,叫他离开殿廷,狄仁杰却不慌不忙地说:“臣闻逆龙鳞,忤人主,自古以为雄,臣遇以为不然。居桀、纣时则难,尧、舜时则易。臣今幸逢尧、舜,不惧比干之诛。陛下作法,悬之象魏,徒流死罪,俱有等差。岂有犯非极刑,即令赐死?法既无常,则百姓何所措其手足!陛下必欲变法,请从今日为始”。一番说既婉转得体,又顾全了高宗的面子,其态度才缓和下来,善才幸免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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