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矫正服刑思想总结 ⍟
尊敬的领导:
我是社区矫正人员xx,在社区矫正期间,我积极学习刑法知识,并且有了一些体会和感悟。通过学习,我认识到了刑法规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也深刻意识到自己所犯下的不当行为的危害和后果。
首先,我认为刑法规则具有普遍意义。刑法规定了各种违法犯罪的行为和处罚条款,包括对个人、社会的安全以及其它方面的维护等方面。在社区矫正期间,通过学习刑法,我逐步理解到刑法规定并不只是针对某种特定情况,而是更普遍地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权利。同时,也可以让每个人明确自己的责任与义务,遵守法律,珍惜自由、尊重他人的权益。
其次,我认识到刑法应有程序合理和人性化处理的问题。一个人的犯罪和错误行为,不能仅仅看作一个刑事案件的处理,还应该注重其心理、家庭、社会因素等因素的考虑。在社区矫正期间,我了解了不同类型的刑罚和管制措施,更加深入地认识到应当因情节轻重决定罚则的道理。社区矫正体现了刑法适用程序的人性化管理,为被矫正人员提供机会改正行为,铸就美好明天。
最后,我认识到个人应当承担自己过错的后果。在社区矫正期间,我经常反思自己的错误,深刻认识到犯罪所产生的严重危害,同时也意识到自己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个人的行为不仅影响着自身的未来,也会对他人造成伤害并且破坏公共秩序。作为一个社区矫正人员,我将对自己的行为负起责任,努力维护社会的正义、公正和安全。
总之,在社区矫正期间,我通过学习刑法知识,认真反思自己的错误,并有了一些新的认识和体验。我坚信只要我们认真遵守法律,尊重自己和他人的权益,珍惜自由,始终保持良好的人生态度,就一定能够成为更好的人,并且为社会和家庭贡献出自己最大的力量。
此致
敬礼
⍟ 矫正服刑思想总结 ⍟
先锋乡司法所:
我于20XX年4月经阿旗人民法院判决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执行到先锋社区矫正站接受矫正。
通过一年的社区矫正,使我深深的认识到,社区矫正充分体现了对刑罚的尊重,是一个全新的刑罚制度,意义十分重大。在亲人、邻居身边,我边工作边改造,能时刻体会到亲人、邻里对我的关怀,生活在社区中,我与其它居民打成一片,建立了比较良好的互助关系,同时有社会志愿者的帮助,矫正工作者的指导、教育,也使我格外珍惜这来之不易的自由,格外珍惜法律、社会给予我的改过自新机会,我自觉地接受矫正工作者的监督、管理、教育、帮助和疏导。矫正期间,认真学习法律知识,自觉参加公益劳动,现在矫正期已满,我在以后一定好好生活,决不重新犯罪,请求解除矫正!
申请人:XXX
日期:20XX年X月XX日
篇二:缓刑解除矫正申请书范文
xx司法所:
本人名叫XXX,生于198X年X月,去年5月因在XX受朋友教唆“教训”了一名不认识的人,以致让其受到伤害,也让自己被法院追究了责任,是一名因犯故意伤害罪而判一缓一的犯罪人员,“伤害别人的同时也伤害了自己”!这件事对于我来讲是我人生中的一次重要的选择和转变。我也相信自己可以以一个较好的精神状态来迎接我的另一段人生经历。
在社区矫正期间,我能够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制度,经过多次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谈话及本人对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使我认识到法律的严谨,和遵守法律的重要性,这段时间里我能按时汇报自己的情况,参加公益劳动。今后我要做得更加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在接受社区矫正的风风雨雨时时在眼前隐现,但我却必须面对现实,不仅仅要能工作时埋下头去忘我地工作,还要能在回过头的时候,对工作的每一个细节进行检查核对,对工作的经验进行总结分析。从怎样节约时间,如何提高效率,尽量使工作程序化、系统化、条理化、流水化!从而在百尺杆头,更进一步,达到新层次,进入新境界,开创新篇章为了更好地做好今后的工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在思想上,主要是得益于家人的不离不弃和司法所领导和村干部们的帮助;不抛弃、不放弃,让我们相互信任,互相支持,共同维护我这个失足的人的自尊心,让我自然接受改变,发挥积极努力,就这样,我从无限悔恨中走进出心里黑暗,迈步向新的生活。
申请人:XXX
日期:20XX年X月XX日
篇三:缓刑解除矫正申请书范文
防城区司法局、水营司法所:
我因犯废物罪,经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有期徒刑十个月,缓期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执行到防城区水营司法所社区矫正站接受矫正。
通过一年的社区矫正,使我深深的认识到,社区矫正充分体现了对刑罚的尊重,是一个全新的刑罚制度,意义十分重大。在亲人、邻居身边,我边工作边改造,能时刻体会到亲人、邻里对我的关怀,生活在村委中,我与其它村民相处友好,建立了比较良好的互助关系,同时有社会志愿者的帮助,矫正工作者的指导、教育,也使我格外珍惜这来之不易的自由,格外珍惜法律、社会给予我的改过自新机会,我自觉地接受矫正工作者的监督、管理、教育、帮助和疏导。矫正期间,认真学习法律知识自觉参加公益劳动,现在矫正期已满,我在以后一定好好生活,决不重新犯罪,请求解除矫正!
申请人:XXX
日期:20XX年X月XX日
⍟ 矫正服刑思想总结 ⍟
尊敬的xx:
您好!
我叫xx,20xx年x月x日因为暴力抢劫被xx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x年。本想多赚点钱,缓解家庭的经济压力,可是现在不但触犯了法律,同时让家里负债累累!这件事对于我来讲是我人生中的一次重要的选择和转变。我也相信自己可以以一个更好的精神状态来迎接我的下一段人生经历。
离开监狱马上一个月了,我体会到了自由的重要。现在我回到社会,回到我亲人的身边,一切都是那么熟悉。周围的环境依然如故,可是,唯独我变化了。我再也不是原来的我了,我再也不是原来的优秀的员工了!我的前途在哪里?下一步我将如何面对?尽管我的思想很乱,可生活还是要继续下去。
下面我向您汇报一下我的近期活动。我现在也失去了经济来源,所以生活异常艰难!回家后一直在家照顾父母,我在胶州找到一份临时工作,我目前的状况找工作是很艰难的事情。自己做生意还没有本钱,我现在充分体会到了生活的不容易!现在只能等以后好好工作,然后再作进一步打算,您看行吗?
接下来,我会出去打工想办法挣钱,准备明年找一个低成本的生意,充分利用我的市场营销经验来赚钱养家,维持一家的生活,照顾好我的父母。,请相信我一生以此为警示,始终保持着这种法律和道德上的清醒!
这几个月我也一直在家学习法律知识,力求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也没有做违法犯罪事情。今后要做到遵守国家法律。同时积极同违法行为做斗争,并且积极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的行为。每个人对自己的经历都应该是无悔的。而我现在是在后悔中长大,在后悔中学会坚强,在后悔中懂得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只希望在生命尽头之时能微笑的对自已说:后半身生我无悔了。
在警醒之后及时地改正错误,要求自己做人必须有良知,讲道德,光明磊落。只要这种意识不改变,我会永远不让龌龊的东西侵蚀自己的灵魂,真正认识到学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在我的心头悬有一把法律之剑,做事三思而行,切莫因一时冲动犯下大错而悔恨终身。
汇报人:
年月日
⍟ 矫正服刑思想总结 ⍟
尊敬的各位领导:
这件事对于我来讲是我人生中的一次重要的选择和转变。我也相信自己可以以一个较好的精神状态来迎接我的另一段人生经历。非常感谢民警在工作很忙的情况下多次找我谈心。让我我会永远不让这种坏思想的东西侵蚀自己的灵魂。真正认识到懂法守法的重要性。现在,我从思想上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认识到了我的法制观念确实很淡薄,从而导致自己犯了罪。
我要在思想上继续深刻的反思,再次加强我的法制观念。这段时间我一直在家学习法律知识,也没有做违法犯罪事情。今后我要做得到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
这个月,我一直在家学习法律知识,也没有做违法犯罪事情。今后我要做到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今后我要做到遵守国家法律。现在,我认识到了我在法制观念确实很淡薄,从而导致自己犯了罪。我要在思想上继续深刻的反思,再次加强我的法制观念。这段时间里,通过民警对我不断的帮助教育,在我心头总是有一把法律之剑,做事三思而行,切末一时冲动犯下大错而悔恨终生。
现在,真正认识到懂法守法的重要性,我从思想上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认识到了我的法制观念确实很淡薄,从而导致自己犯了罪,并对国家对社会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通过民警在这一年的对我不断的帮助教育,使我真正对自己所犯罪行有了深刻的认识,同时给我自己也带来了无法挽回的痛苦和损失,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在这段时间里,派出所民警在工作很忙的情况下,抽出大里的时间针对我所犯的罪行进行了不厌其烦的,耐心细致的教育下。现在使我从思想上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认识到了我的法制观念确实很淡薄,从而导致自己犯了罪。我悔而在悔。我要从新做人,洗心革面。
这几个月我一直在家学习法律知识,力求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也没有做违法犯罪事情。今后我要做到遵守国家法律。同时积极同违法行为做斗争,并且积极检举揭发(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今后,我会永远不让龌龊的东西侵蚀自己的灵魂,真正认识到学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在我的心头悬有一把法律之剑,做事三思而行,切莫因一时冲动犯下大错而悔恨终身,所以,今后不该做的事情,我坚决不做。
⍟ 矫正服刑思想总结 ⍟
社区服刑人员是指适用管制、缓刑、暂予监外执行、假释和剥夺政治权利五种刑罚方法或措施的人员。以下是我能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案例,以供大家参考!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案例
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陈某(化名),男,1996年2月出生,广州市南沙区人。2016年12月因犯强奸罪,被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8年9月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假释,由东涌镇司法所负责对其社区矫正期间日常监管。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情况】
(一)接收社区服刑人员后,对其开展法治、道德、政策、警示教育情况
司法局接收陈某后,由驻区司法警察对其进行首次训诫谈话,根据其所犯罪名,开展针对性教育,从法治、道德层面进行教育;也结合当前陈某情况进行警示教育,使其接受社区服刑人员身份。
(二)依托心理测评及访谈,了解社区服刑人员心理状态,对其开展心理辅导,协助其树立自信
陈某在报到当天,在心理咨询师指导下进行了《入矫初始测评》《症状自评量表(SCL-90)》量表测量及访谈。后经过综合分析,陈某重新犯罪风险等级为中风险。在陈某的个案跟进过程中,以广州市司法局心理干预项目派出心理咨询师为指导、社区矫正中心心理咨询师为协助共同为陈某开展心理咨询、使用心理服务技巧,协助他释放压抑及不良情绪,减低自卑感,树立其融入社会的信心。
(三)开展具有针对性的个案管理,协助其定制专属职业生涯规划
司法社工与陈某在个案跟进过程中,遵循平等、接纳原则,采用“个案管理”形式,整合相关资源,协助陈某提高自我竞争力。陈某目前仅处于高中学历,他十分担心自己以后出来社会是否能立足。陈某被现实情况压迫出现焦虑情况。司法社工邀请“职业生涯规划师”协助陈某梳理自我职业规划及期待,根据陈某实际情况,先从易到难罗列出目标。在社区服刑期间,陈某通过自己的努力,参与了职业培训,并通过师徒制教学,成功入职企业。
(四)根据工作实际并结合社区服刑人员特点,组织其参加社区服务情况
陈某经历了二年半的监狱生活,隔断了陈某的人际关系及交往,造成了社会支持系统相对弱。假释后,陈某在村里、朋辈中,受到标签化,使陈某的内心十分难受,难以释怀。司法社工了解到该情况,安排陈某前往敬老院为老人清洁卫生及参与交通执勤岗等志愿服务活动,培养其奉献社会意识,树立其正确的劳动观念,促进与他人的沟通交流,使其在参与志愿服务过程中,思想上的升华,重塑自我,重新获得了自我认可和信任。
【小结(或反思)】
陈某经历了监狱生活,造成了相对较长时间与社会产生隔阂,假释归来以后,社会适应性问题相对明显,急于协助其适应。通过社矫科、司法所及社区矫正中心司法社工等工作人员的的努力,坚守“监管、教育、帮扶”工作方向,遵循以人为本、因势利导、循序渐进的工作方式,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使其得到感受到被理解、尊重、关怀、真诚,协助其拥有自信、正向的生活态度、积极的心态顺利地回归社会,用行动展现了“矫正自我 重塑人生”!
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案例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叶某,男,高中文化,未婚,户籍地在安徽省巢湖市无为县,居住地在上海市黄浦区,从事房产中介和装修。2017年10月,叶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缓刑考验期限自2017年11月起至2018年11月止。
2017年11月,上海市黄浦区社区矫正中心对叶某进行社区矫正开始宣告,由某司法所负责对叶某社区矫正期间日常管理。
矫正情况
(一)接收社区服刑人员后,对其开展的集中性认罪服法及法治、道德、政策、警示教育情况
司法所接收社区服刑人员叶某后,配合黄浦区社区矫正中心对其开展了集中性认罪服法及法制、道德、政策、警示教育,矫正叶某的违法犯罪行为恶习,培养其遵纪守法意识。
(二)对其开展针对性的个别谈话教育、个案矫正情况
根据对叶某综合评估分析情况制定矫正方案,确定矫正工作重点:针对叶某存在遵守社区矫正规定明显缺乏主动性、各项社区矫正规定经常需要督促才能完成的问题,需要依法加强监督管理。在针对性的个别谈话教育中,司法所以现实案例进行警示,重申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必须服从社区矫正规定,明确指出如再有违反,将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社区矫正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经教育,叶某在遵守社区矫正规定方面有了明显的改善。在此基础上,社区矫正工作者适时调整教育矫正方案,将矫正工作的重点调整为:配合相关部门、协调社会力量帮助叶某解决日常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促进其合法诚信经营。
(三)根据工作实际并结合社区服刑人员特点,组织其参加社区服务情况
司法所组织叶某在新航阳光驿站参加社区服务,增进其与他人的沟通交流,培养其正确的为人处事方式,促进其与他人的合作意识,争取重新获得社区群众的认可。
(四)根据社区服刑人员本人的心理状态、行为特点等,实施的心理健康辅导、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等情况
由专业心理咨询师对叶某运用SCL-90测试量表以及EPQ测试量表,发现叶某有一定的自卑感,缺乏责任意识,感情较为淡漠,自控能力差,需要一定的心理辅导。心理咨询师及时对叶某进行了心理辅导,表示能够理解其处境、压力以及痛苦,肯定每个人都有获得幸福生活的平等权利,需要其凭借自身努力逐步解决面临的种种问题,在此过程中,其会认识到自身症结所在,进而学习如何爱护自己和他人,以及如何能够决定和控制自己的生活状态。对此,叶某承诺愿意努力逐步解决面临的各种问题。
(五)矫正小组成员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教育情况
由司法所专职干部、社区民警、矫正社工、志愿者为成员的矫正小组,负责对叶某落实日常监管措施,进行全方位教育矫正。近年来,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及整治群租乱象,叶某经营的中介业务也有涉及。事发突然,叶某作为中介的一间出租房因违规使用电器引发火灾,所幸无人员伤亡,各部门高度重视,联动开展工作。社区矫正工作者配合街道相关部门、社区民警以及居委干部,督促叶某必须做好火灾善后。在此基础上,司法所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咨询,引导叶某理性认识违法建筑及群租涉及的相关风险。经此事件叶某认识到违法建筑和群租的危害,在妥善处理了火灾善后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各部门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拆违和整治群租。过了一段时间,叶某再次遇到问题,其作为中介的一间出租房因租用公房承租人和实际出租人之间的矛盾,导致了租用公房承租人向叶某追讨房租。鉴于叶某在日常处理矛盾纠纷的时候常随性而为,甚至是采取违法的行为,司法所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咨询,引导叶某与租用公房承租人及实际出租人三方沟通协商,最终达成了一致,由租用公房承租人和实际出租人按比例分成房租,至此妥善处理了该矛盾纠纷。
(六)社会力量参与对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情况
司法所依托黄浦区社区矫正中心和街道,定期邀请律师、心理咨询师、高校教师等专业人士积极开展联合教育矫正活动,采取集中教育和个别咨询相结合的方式,有计划地对叶某进行法律常识、心理健康知识、传统文化道德以及时事政治等专项教育,促进其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文化道德修养和提升自制能力。
取得效果
经过对叶某负面情绪的疏导,叶某开始正面现实生活,着手眼前问题,其遵守社区矫正规定的自觉性有了明显提高。对于房产中介业务涉及到的违法建筑和群租乱象,叶某已经配合各部门完成拆违和群租整治。叶某在矛盾纠纷处理方式方法上的问题也有了明显的改善。在此基础上,叶某已能够以一种更积极健康的心态去面对生活。
小结
我们坚信:每个人都有获得幸福生活的平等权利。需要整合一切可能的社会资源,司法所通过耐心细致的教育矫正工作,协助社区服刑人员凭借自身努力逐步解决面临的种种问题。在此过程中促使社区服刑人员认识到自身的症结所在,逐步增强他们的信心和能力,使他们能够努力地爱护自己和他人,能够决定和控制自己的生活状态,能够做一个对自己和家庭负责、对社会有益的公民。
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案例
一、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需化名),男,1994年3月出生,户籍地为**省**县,居住地为**省**县**镇康寨村,2014年5月,因犯聚众斗殴罪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自2014年6月19日起至2017年6月19日止,2014年6月25日,**到**县司法局报到,由**司法所负责对其社区矫正期间日常管理。
社区服刑人员**从小因父母离婚,他跟随父亲生活,他的父亲因故意伤害罪在监狱服刑,而母亲远嫁他乡,他无依无靠只能跟随姑姑生活,从小缺乏管教,造成好吃懒做、爱说瞎话的恶习,初中还未毕业就已流窜社会,整天游手好闲并结交了不少不良少年。**因文化水平低,懂法律不多,法律意识差;因家庭变故和生活环境的原因致使他自身素质低、道德修养不高,社会认知度不高,再加上他姑姑家庭很贫困,孩子多,对他照顾的不是很周全,这让他既自卑又仇视社会,缺乏与人沟通加上法律意识淡薄,整天和社会上的不良青年混在一起,导致他最终和“朋友”到歌舞厅玩耍的时候和别人发生打架斗殴,造成犯罪的严重后果。造成这样的后果他的父亲感到很痛心,追悔莫及,自己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包括他的亲属都感到很惋惜,为之痛心,村组干部也一致认为是家庭变故和生存环境的原因才导致这样的后果。
二、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情况
针对**的情况,工作人员没有将其作为一名犯罪分子对待,而是与其进行平等对话。通过为其提供心理咨询,提供倾听其心声的平台,全面了解他的心理特点,让他的情绪得到宣泄,释放心理压力,缓解心理矛盾。**从最初的只是听不说话到态度慢慢的得到转变,开始与工作人员简单的聊几句。这种以谈家常的形式在自由轻松的气氛下进行让**与工作人员有了进一步的接触、谈话,初步消除了他是罪犯面受训斥、歧视的顾虑,让其感受到社区矫正工作人性化管理的模式,消除其抵触情绪,心甘情愿接受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针对性的对其制定了矫正方案:
1、按照社区矫正管理规定要求其每星期一电话汇报其工作、生活、学习情况;每月定期参加公益劳动;每月上交思想汇报;对其实施手机定位,时刻监督其去向,告知其应该遵守的一切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并定期对其进行走访;统一组织学习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刑法》等重要的法律法规等措施了解、掌握该对象的表现和实际情况,督促其遵纪守法、遵守矫正规定。
2、成立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家人、村委委员组成的社区矫正小组。借助亲情的力量加强帮教效果。如果发现对象在生活中存在难题,矫正小组在职责范围内积极帮其解决问题,帮助他逐步适应社会。
3、注重心理疏导,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通过对其主观心态上的纠正,从主观方面尽量降低再犯的可能性。同时我们本着尊重他、接纳他、关心他的工作理念,让他消散对社会的仇视心理,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告诉他他的人生还很长,一定要走对方向。并对其进行心理咨询辅导:(1)采用个别谈话教育、治疗。通过谈话,了解矫正人员个人成长、发展中的问题,现实生活状况、人际关系中的问题以及生活态度,做好矫正人员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2)运用心理测验。通过运用不同心理测验对其的气质类型、性格特点、自控能力以及智力能力等作出分析和评价,并建立重点人群心理档案,制定矫治方案。测量结束后,对照评分标准分别对两部分的测量结果进行评分、统计。在综合分析评定的基础上,拟定矫正方案,审核确定后执行。
4、就业引导与扶持,鼓励他自食其力。对其提供就业帮扶,帮助其适应社会、再社会化,则能使上述效果长时间的保持下去,达到矫正的根本目的。
三、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取得的效果
通过沟通交流,**有想在集市上卖水果的意愿,这样他可以自食其力,以报答姑姑和父亲。工作人员对他的想法很是支持,并鼓励他一步一步地努力。司法所积极和镇城管办公室联系,帮他找合适的摊位,并且和她姑姑及他的父亲多次协商,让他们给他筹借了3000多元,买了一辆电动三轮车,批发些水果。他每天早出晚归,虽然苦点累点,每天也有100多元的收入,他父亲和姑姑现在也对他有信心了,张罗给他找对象。很难想象那个好吃懒做的莽撞青年能改变这么显著,他父亲心里感到十分欣慰,感谢司法所对他的教育管理。他的亲属也说多亏司法所的教育管理帮助了他,村委干部也说是司法所的教育管理挽救了他,使他走上了正路,找回了生活的信心和勇气。现在的**不仅多次向我们表示要认真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还积极参加司法所组织的各种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并且能吃苦耐劳。
四、小结(或反思)
要尊重社区矫正对象人格,平等对待。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大多较敏感,有自卑、自闭心理、偏激等,平等对待易于使社区矫正人员放松心里戒备,才能更好的进行沟通。社区矫正要以人为本,人性化管理。每个矫正对象的情况各异,要全面掌握矫正对象的家庭、生活及工作情况,制定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坚持以人为本,以情感人的原则,尽可能为矫正对象排忧解难;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资源,灵活的形式,调动矫正对象的积极性,提高矫正对象适应社会,自谋出路的能力,使他顺利回归社会适应社会。
⍟ 矫正服刑思想总结 ⍟
社区矫正思想100篇篇1
在社区矫正期间,通过司法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及我所在单位领导的教育,我一直在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的不足:首先,在思想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深入领会,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以更加积极的精神面貌,开展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对思想政治理论的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的思想理论水平。不断加强对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
其次,在业务知识上,与自己本职工作要求还存在有一定的差距,通过工作实践,使我深刻的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业务知识的不熟悉,将会直接影响工作的开展,在今后的工作中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今后我要做得更加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管理、服从监督,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及组织纪律性。力争早日成为一名有利于单位,社会的有用人员。
思想上,我牢固树立廉政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广泛征求其他人的意见和建议,加强自身自律能力,严谨务实、实事求是,忠实履行职责,有力促进各项工作的发展和提高,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努力克服和改进。
生活上,我一生以此为警示,始终保持着这种法律和道德上的清醒!在警醒之后及时地改正错误,要求自己做人必须有良知,讲道德,光明磊落。真正认识到学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在我的心头悬有一把法律之剑,做事三思而行,切莫因一时冲动犯下大错而悔恨终身,所以,今后不该做的事情,我绝对不要做!
工作上,改造态度不端正,无视家人的盼望,改造思想不纯,服法不认罪。牢记过去沉痛教训,要正确对待社会,对待人生,做遵纪守法、自食其力,成为社会上有用的好公民,万万不可感情用事了,重蹈履辙、重新犯罪。要做一个真正的有良心的人,要对得起父母的养育,要对得起政府的挽救之情,要让自己不白活一生。从今要老老实实地接受改造,不要辜负亲人对你们的期盼,要真心、有诚意、有恒心、有信心,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
社区矫正思想100篇篇2
我接受矫正后,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会同我村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及我的近亲属,及时主动地与我联系,苦口婆心地劝导我,帮我查找犯罪原因,正确认识自己的犯罪行为,使我深刻地认识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道理。同时,他们对我以及对我家人都非常关怀,我在社区服刑没有一点点被歧视的感觉。
正是有了社区矫正,为我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社会环境,使我看到了生活的希望,树立了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信心,渐渐地从阴影中走出来。我深深地感到,社区矫正处处以人为本,矫正工作者并没有因为我是一名罪犯而对我另眼相看,他们帮助我,教育我,经常走访我的家人,还代表政府给予我和我的家庭极大的关心和照顾。还有很多,让我这个‘犯罪人’体会到了社区矫正的‘人性化’,使我处处能感受到政府对我这个误入歧途人的关心和帮助。
我也感到,一个人必须行得正、坐得直,只有切实地以法律作为约束自身行为的准则,才能立足社会。我想,我会在以后的日子里,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在司法所干部的帮助和教育下,于××××年××月××日系统的学习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通过学习,提高了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能力,坚定了立场,坚定了信念,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能够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在本月××日我还参加我所居住村的村道卫生打扫,积极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献上自己的一份力量,为一方村民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本月内我未做违反法律法规的事。
通过学习和自我改造,我希望通过司法所的帮助早日回归社会,早日从一名‘犯罪人’回到‘社会人’,成为一名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此致
敬礼
汇报人:xxx
时间:xxx年xxx月xxx日
社区矫正思想100篇篇3
今天,听说村委会正在为×××组×××发起癌症手术募捐活动。×××还不到40岁,上有年迈父母,下有在校读书的孩子,可以想象如果他不在了,这个家庭生活很可能会陷入困境。我拉着媳妇,到村里捐了200元,钱虽然不多,但这是我劳动所得,是我的一点心意。
社区工作人员经常教育我要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不管我有什么样的困难社区工作人员都尽可能帮助我解决,在接受帮助的同时我也要帮助别人,积极改造,做一个有利于社会的合法的公民,不辜负党和政府、社区和家人对我的关心和帮助。
社区矫正思想100篇篇4
我接受矫正后,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会同我村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及我的近亲属,及时主动地与我联系,苦口婆心地劝导我,帮我查找犯罪原因,正确认识自己的犯罪行为,使我深刻地认识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道理。同时,他们对我以及对我家人都非常关怀,我在社区服刑没有一点点被歧视的感觉。
正是有了社区矫正,为我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社会环境,使我看到了生活的希望,树立了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信心,渐渐地从阴影中走出来。我深深地感到,社区矫正处处以人为本,矫正工作者并没有因为我是一名罪犯而对我另眼相看,他们帮助我,教育我,经常走访我的家人,还代表政府给予我和我的家庭极大的关心和照顾。还有很多,让我这个‘犯罪人’体会到了社区矫正的‘人性化’,使我处处能感受到政府对我这个误入歧途人的关心和帮助。
我也感到,一个人必须行得正、坐得直,只有切实地以法律作为约束自身行为的准则,才能立足社会。我想,我会在以后的日子里,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在司法所干部的帮助和教育下,于××××年××月××日系统的学习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通过学习,提高了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能力,坚定了立场,坚定了信念,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能够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在本月××日我还参加我所居住村的村道卫生打扫,积极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献上自己的一份力量,为一方村民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本月内我未做违反法律法规的事。
通过学习和自我改造,我希望通过司法所的帮助早日回归社会,早日从一名‘犯罪人’回到‘社会人’,成为一名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社区矫正思想100篇篇5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是一名因盗窃罪和非法拘禁罪被判刑的犯人,在政府的关心下又被判假释接受社区矫正,在社会上服刑,我能够深深地体会到高强墙内和高墙外的区别。在接受社区矫正的这段日子里,我能够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制度,经过多次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谈话以及本人对国家法律的理解,使我认识到所犯的罪给别人和国家带来的危害,但是政府并没有放弃我们这些人,而是采用一切措施来挽救我们,我非常感谢政府的关心。
近段时间以来,我通过报纸、电视了解到全国发生了大面积的洪水灾害和泥石流,许多老百姓一下子就失去了家园和亲人,国家为他们投入了大量的财力、人力帮助受灾的人民群众生产自救,我作为一个公民也要为灾区人民出一份力,不仅仅参加了单位组织的捐款活动,接着又到社区红十字会捐了100元,虽然钱不多,但这是我用自己劳动所得为灾区人民做的一点小小的贡献。社区工作人员经常教育我要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不管我有什么样的困难社区工作人员都尽可能帮助我解决,在接受帮助的同时我也要帮助别人,积极改造做一个有利于社会的合法的公民,才不辜负墙政府、社区和家人对我的关心和帮助。
此致
敬礼!
汇报人:
20xx年x月x日
社区矫正思想100篇篇6
在期间,通过司法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及我所在单位领导的教育,本人思过悔过,充分认识到所犯罪行的严重性,因自身的法制观念、组织纪律观念淡薄,这件事,已对造成了社会不好的影响、对自己的家庭带来沉重压力和精神负担。社区矫正期间我一直在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对自己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有了新的认识:
1、思想上,我牢固树立廉政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广泛征求其他人的意见和建议,加强自身自律能力,严谨务实、实事求是,忠实履行职责,有力促进各项工作的发展和提高,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努力克服和改进。
2、生活上,我一生以此为警示,始终保持着这种法律和道德上的清醒!在警醒之后及时地改正错误,要求自己做人必须有良知,讲道德,光明磊落。真正认识到学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在我的心头悬有一把法律之剑,做事三思而行,切莫因一时冲动犯下大错而悔恨终身,所以,今后不该做的事情,我绝对不要做!
3、工作上,改造态度不端正,无视家人的盼望,改造思想不纯,服法不认罪。牢记过去沉痛教训,要正确对待社会,对待人生,做遵纪守法、自食其力,成为社会上有用的好公民,万万不可感情用事了,重蹈履辙、重新犯罪。要做一个真正的有良心的人,要对得起父母的养育,要对得起政府的挽救之情,要让自己不白活一生。从今要老老实实地接受改造,不要辜负亲人对你们的期盼,要真心、有诚意、有恒心、有信心,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
接受矫正后,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会同社区家庭中心社工,及时主动地与我联系,苦口婆心地劝导我,帮我查找犯罪原因,正确认识自己的犯罪行为,使我深刻地认识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道理。同时,他们对我以及对我家人都非常关怀,我在社区服刑没有一点点被歧视的感觉。正是有了社区矫正,为我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社会环境,使我看到了生活的希望,树立了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信心,渐渐地从阴影中走出来。我深深地感到,社区矫正处处以人为本,矫正工作者并没有因为我是一名罪犯而对我另眼相看,他们帮助我,教育我,经常走访我的家人,还代表政府给予我和我的家庭极大的关心和照顾。
他们帮助我,教育我,经常走访我的家人,还代表政府给予我和我的家庭极大的关心和照顾。还有很多,让我这个‘犯罪人’体会到了社区矫正的‘人性化’,使我处处能感受到政府对我这个误入歧途人的关心和帮助。我也感到,一个人必须行得正、坐得直,只有切实地以法律作为约束自身行为的准则,才能立足社会。我想,我会在以后的日子里,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在司法所干部的帮助和教育下,努力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加强自我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早日从一个‘犯罪人’回到‘社会人’,成为一名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汇报人:xxx
社区矫正思想100篇篇7
本人由于缺乏一定的法律知识而触犯刑法,至今后悔莫及。近段时间以来,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帮教,和自己对有关法律知识的学习,不断反思,已经认识到法律与我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法律已成为我们每个人行动的准则。
我将以此为戒,加强学习,了解的法律知识,用法律这把利剑衡量自己平时的所作所为,不做法盲,做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社区矫正思想100篇篇8
在期间,通过司法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及我所在单位领导的教育,本人思过悔过,充分认识到所犯罪行的严重性,因自身的法制观念、组织纪律观念淡薄,这件事,已对造成了社会不好的影响、对自己的家庭带来沉重压力和精神负担。社区矫正期间我一直在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对自己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有了新的认识:
1、思想上,我牢固树立廉政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广泛征求其他人的意见和建议,加强自身自律能力,严谨务实、实事求是,忠实履行职责,有力促进各项工作的发展和提高,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努力克服和改进。
2、生活上,我一生以此为警示,始终保持着这种法律和道德上的清醒!在警醒之后及时地改正错误,要求自己做人必须有良知,讲道德,光明磊落。真正认识到学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在我的心头悬有一把法律之剑,做事三思而行,切莫因一时冲动犯下大错而悔恨终身,所以,今后不该做的事情,我绝对不要做!
3、工作上,改造态度不端正,无视家人的盼望,改造思想不纯,服法不认罪,牢记过去沉痛教训,要正确对待社会,对待人生,做遵纪守法、自食其力,成为社会上有用的好公民,万万不可感情用事了,重蹈履辙、重新犯罪。要做一个真正的有良心的人,要对得起父母的养育,要对得起政府的挽救之情,要让自己不白活一生。从今要老老实实地接受改造,不要辜负亲人对你们的期盼,要真心、有诚意、有恒心、有信心,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
接受矫正后,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会同社区家庭中心社工,及时主动地与我联系,苦口婆心地劝导我,帮我查找犯罪原因,正确认识自己的犯罪行为,使我深刻地认识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道理。同时,他们对我以及对我家人都非常关怀,我在社区服刑没有一点点被歧视的感觉。正是有了社区矫正,为我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社会环境,使我看到了生活的希望,树立了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信心,渐渐地从阴影中走出来。我深深地感到,社区矫正处处以人为本,矫正工作者并没有因为我是一名罪犯而对我另眼相看,他们帮助我,教育我,经常走访我的家人,还代表政府给予我和我的家庭极大的关心和照顾。
他们帮助我,教育我,经常走访我的家人,还代表政府给予我和我的家庭极大的关心和照顾。还有很多,让我这个‘犯罪人’体会到了社区矫正的‘人性化’,使我处处能感受到政府对我这个误入歧途人的关心和帮助。我也感到,一个人必须行得正、坐得直,只有切实地以法律作为约束自身行为的准则,才能立足社会。我想,我会在以后的日子里,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在司法所干部的帮助和教育下,努力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加强自我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早日从一个‘犯罪人’回到‘社会人’,成为一名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此致
敬礼!
汇报人:***
日期:xx年x月x日
社区矫正思想100篇篇9
在期间,通过司法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及我所在单位领导的教育,本人思过悔过,充分认识到所犯罪行的严重性,因自身的法制观念、组织纪律观念淡薄,这件事,已对造成了社会不好的影响、对自己的家庭带来沉重压力和精神负担。社区矫正期间我一直在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对自己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有了新的认识:
1、思想上,我牢固树立廉政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广泛征求其他人的意见和建议,加强自身自律能力,严谨务实、实事求是,忠实履行职责,有力促进各项工作的发展和提高,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努力克服和改进。
2、生活上,我一生以此为警示,始终保持着这种法律和道德上的清醒!在警醒之后及时地改正错误,要求自己做人必须有良知,讲道德,光明磊落。真正认识到学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在我的心头悬有一把法律之剑,做事三思而行,切莫因一时冲动犯下大错而悔恨终身,所以,今后不该做的事情,我绝对不要做!
3、工作上,改造态度不端正,无视家人的盼望,改造思想不纯,服法不认罪。牢记过去沉痛教训,要正确对待社会,对待人生,做遵纪守法、自食其力,成为社会上有用的好公民,万万不可感情用事了,重蹈履辙、重新犯罪。要做一个真正的有良心的人,要对得起父母的养育,要对得起政府的挽救之情,要让自己不白活一生。从今要老老实实地接受改造,不要辜负亲人对你们的期盼,要真心、有诚意、有恒心、有信心,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
接受矫正后,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会同社区家庭中心社工,及时主动地与我联系,苦口婆心地劝导我,帮我查找犯罪原因,正确认识自己的犯罪行为,使我深刻地认识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道理。同时,他们对我以及对我家人都非常关怀,我在社区服刑没有一点点被歧视的感觉。正是有了社区矫正,为我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社会环境,使我看到了生活的希望,树立了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信心,渐渐地从阴影中走出来。我深深地感到,社区矫正处处以人为本,矫正工作者并没有因为我是一名罪犯而对我另眼相看,他们帮助我,教育我,经常走访我的家人,还代表政府给予我和我的家庭极大的关心和照顾。
他们帮助我,教育我,经常走访我的家人,还代表政府给予我和我的家庭极大的关心和照顾。还有很多,让我这个‘犯罪人’体会到了社区矫正的‘人性化’,使我处处能感受到政府对我这个误入歧途人的关心和帮助。我也感到,一个人必须行得正、坐得直,只有切实地以法律作为约束自身行为的准则,才能立足社会。我想,我会在以后的日子里,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在司法所干部的帮助和教育下,努力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加强自我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早日从一个‘犯罪人’回到‘社会人’,成为一名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汇报人:xxx
社区矫正思想100篇篇10
尊敬的廖大队长:
您好,我们在这里相见,算来前后有60来天了。您给我的印象是正直、豁达、善良,又有军人和男人的刚毅。我想以这种方式向您汇报一下我的思想和感受。
我从一名普通的职员逐步成长为一名副厅级领导干部。我曾对自己要求非常严格、勤奋好学、爱岗敬业,为社会也做了些有益的事情,组织上也给了我很多、很高的荣誉。
就是在这些光环的簇拥下,我从一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一夜之间成了阶下囚。我痛苦、彷徨、寝食难安,常想自己怎么走到今天,原因教训在哪里?首先还是放松了学习,不能用正确的理论指导思想武装头脑,错误的东西就必然乘虚而入,人生观、价值观就会发生扭曲;二是交友不慎;三是对自己要求不严,认为逢年过节收点礼品、礼金算不上什么,忽视了量的积累可以产生质的变化。我的教训深刻、惨烈,无法挽回。
坐牢的日子实在不好受,我真切体会到什么叫做度日如年,什么叫做牢狱之灾。在我极度无助、孤独痛苦时,组织和你们多次专门抽出时间开导我,还询问执勤战士在工作上有无需要改进的地方。查哨时,您还给我盖被子等,您的言行让我非常感动。
在您的言传身教下,战士们执勤文明礼貌、有礼有节,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给了我生活上的方便,在我身体不适时更是如此。我下一步要继续配合好专案组的调查、诉讼,彻底交代好自己的问题,认罪伏法,争取政府的宽恕。同时,配合好你们的执勤工作。对您的关心、关爱,再次表示感谢!
祝
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 矫正服刑思想总结 ⍟
我叫xxx, 20xx年因xx罪被判缓刑xx年,到社区矫正已将近一年。 下面将今年矫正期内的情况向各位领导、监督员、志愿者汇报如下,不足或不失之处恳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注重学习,努力改造自己的思想。
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关心时事,关心国家大事。 三是参加区矫正中心和司法所组织的各种教育活动。通过学习进一步加强了在刑意识,法制意识及组织纪律性。没有发生一起违纪违法的事情。
二、思想上进行深刻的反省。
进一步分析和查找自己犯罪的原因。我为什么会犯法,其根本原因是自己放松了思想改造,放弃了人生的崇高追求,走上了一条错误的道路。教训是深刻的,损失是惨重的且无法弥补的。害了自己,害了家庭,我至今后悔不已。
三、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今年来,区矫正中心和司法所为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了很多活动,如绘画、棋pai、法纪教育、社区义务劳动等,我都能主动报名,积极参加。
我相信今后,有各位领导的教导和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与关心,有大家的帮助,我会继续认真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规定,多做好事,多做善事,力争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遵纪守法的公民。
⍟ 矫正服刑思想总结 ⍟
2018年社区工作总结汇报发言
回首过往,在此,我要向各位领导以及全体同事表示衷心的感谢,有你们的协助才能使我过去的一年工作中取得阶段性的成效。正是有大家的关怀与协助,使我在工作中更加得心应手,也因为有你们的帮助,才能令社区的发展更上一个台阶。在工作上,围绕社区的中心工作,并照相关目标,严于律己,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就一年的工作情况向大家作个汇报:
一、加强党的建设,全力维护稳定
(一)认真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集团党委的安排部署下,达丰社区社区党支部认真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活动总要求,通过社区党员干部人人参与学习、个个查找问题、党员交心谈心、广泛开展批评,社区干部的大局观念、组织纪律观念和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观进一步提升,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思想更加自觉,行动更加坚定,风气更加浓厚。社区形成了在感情上贴近群众,在思想上尊重群众,在作风上深入群众,在工作上依靠群众,在生活上关心群众的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新格局。
(二)强化综合治理,维护社区稳定。维稳工作是社区党支部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以创建“平安社区”、“平安家庭、平安商户”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一是全面推进“单位化、网格化、责任化”管理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应急处突工作预案。落实24小时值守和车辆人员登记制度,进行日常演练和应急处突力量拉动。二是结合社区特点,制定了“平安社区”创建工作方案,多次召开社区居民动员会议,向辖区居民发放“平安家庭创建倡议书120份,张贴创建宣传标准、悬挂宣传标语6条。三是始终坚持“人防、物防、技防”三防”结合的工作方法,组织社区巡逻队,对易于发生问题的场所加大巡逻力度;加强与辖区民警的联系,积极协助公安及综治部门对社区周边重点环境和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检查。
(三)创建民族团结社区,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关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的部署和要求,始终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维护社区平安稳定的主要抓手,结合实际深入开展了民族团结模范社区创建活动。在开展此项活动中,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社区组织辖区党员干部、居民群众,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进行宣讲活动,社区干部走访入户带头宣讲党的民族宗教政策,通过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方式揭露爆恐分子本性,教育引导辖区居民群众充分认识做好民族团结工作对新疆的稳定和发展的重要性。
二、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推动和谐社区建设
(一)做好社情民情收集工作。一是设民情信箱、收集民情。群众有什么意见建议,社区及时知晓,并及时送交有关单位或有关人员协调落实。二是记民情日记、体察民情。三是通过召开民情座谈会、民情分析会,掌握民情。社区对收集到的信息,经过认真分析、汇总、归口处理,限时给予解决或答复。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能解决的当场解决,一时无法解决的,在会上讲清道理、做细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力争尽快解决。
(二)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我社区严格按照低保普查的有关文件要求,逐项了解低保家庭的实际情况。确保了低保对象资格的准确性、公正性,维护了困难群众的正当权益。切实做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目前社区有低保户2户3人,2个月要求低保家属定期签字,实施低保动态管理。在节日期间,走访慰问辖区低保人员、空巢老人,并为他们送去肉、米、面、油和慰问金、取暖费等慰问品。
三、廉洁自律情况
注重党纪政纪条规学习,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纪律观念,树立良好的道德观念。平时能够认真学习自治区、兵团、十一师、集团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精神。同时也经常组织班子观看有关领导干部违法违纪忏悔录等相关材料,作为反面教材,时刻警示提醒,积极参加党风廉政及公民道德教育等活动。自觉践行廉洁自律承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在新的一年里,我将在集团党委及公司领导的正确带领下,围绕集团党委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维护稳定服务群众,加强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团结带领干部群众,进一步解放思想,真抓实干,为建立和谐社区而努力!
⍟ 矫正服刑思想总结 ⍟
尊敬的各位领导你们好:
我叫xxx,20xx年因xx罪被判缓刑x年,到社区矫正已将近一年。下面将今年矫正期内的情况向各位领导、监督员、志愿者汇报如下,不足或不失之处恳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注重学习,努力改造自己的思想。
一是学习党的18大精神,了解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是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关心时事,关心国家大事。
三是参加区矫正中心和司法所组织的各种教育活动。通过学习进一步加强了在刑意识,法制意识及组织纪律性。没有发生一起违纪违法的事情。
二、思想上进行深刻的反省。
进一步分析和查找自己犯罪的原因。我为什么会犯法,其根本原因是自己放松了思想改造,放弃了人生的崇高追求,走上了一条错误的道路。教训是深刻的,损失是惨重的且无法弥补的。害了自己,害了家庭,我至今后悔不已。
三、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今年来,区矫正中心和司法所为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了很多活动,如绘画、棋牌、法纪教育、社区义务劳动等,我都能主动报名,积极参加。
我相信今后,有各位领导的教导和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与关心,有大家的帮助,我会继续认真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规定,多做好事,多做善事,力争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遵纪守法的公民。
汇报人:查查通作文网
⍟ 矫正服刑思想总结 ⍟
近年来,随着电子产品的普及和学习压力的增加,视力问题已经成为了现代社会中广泛存在的一个难题。为了帮助人们改善视力问题,许多视力矫正培训机构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为人们提供了有效的视力矫正方法与技巧。本文将根据个人经验,对参与视力矫正培训的收获与体会进行总结。
视力矫正培训使我认识到眼睛的重要性。以前我对视力问题的认知仅停留在需要戴眼镜或者隐形眼镜这个层面上。在参加培训之后,我渐渐意识到眼睛是一个复杂的器官,是人类感知世界的重要工具。正确使用眼睛不仅能够获得更好的视觉体验,还有助于预防视力退化和眼部健康问题的发生。这种对眼睛重要性的深入认识让我更加重视眼睛的健康,并从根本上改变了我的生活习惯。
视力矫正培训教给我了一系列有效的视力锻炼方法与技巧。通过参加课程,我了解到了很多有关眼睛健康和矫正的知识,包括正确的用眼姿势、视力保护方法和眼部放松运动等。每天坚持执行这些视力训练对提升我的视力非常有帮助。培训中专业的教练指导我改变了久坐和长时间盯着屏幕的习惯,并给予我一些建议,如适当调整离屏幕的距离、多做眼部休息等。这些简单而实用的方法都在日常生活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倍感舒适。
视力矫正培训让我明白,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是改善视力的基础。得益于培训的启发,我开始注重饮食和运动,认识到这些方面对眼睛健康的重要性。我增加了摄入富含维生素A、C和E的食物,如胡萝卜、橙子和坚果等,这些食物有助于提高视力。每天坚持适量的运动,如户外散步或眼部运动,也能有效提升眼睛的血液循环和代谢,增强眼睛的抗疲劳能力。由于我意识到我们的眼睛和身体是紧密联系的,通过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我能够更好地照顾到我的眼睛并改善视力问题。
视力矫正培训让我意识到视力矫正需要长期坚持与维护。在参加培训前,我曾天真地希望能够通过一两个月的训练就解决视力问题。培训的过程和实践告诉我,正确的视力矫正是一个需要长期坚持的过程。只有通过持续地锻炼和良好的眼部保养,才能在较长时间内保持良好的视力水平。因此,我决心将这些培训中学到的方法与技巧融入到我的日常生活中,以保持我的视力健康。
小编认为,通过视力矫正培训,我不仅深刻意识到眼睛的重要性,还学到了一系列有效的视力锻炼方法与技巧,并调整了生活习惯,以及认识到视力矫正是一个需要持久坚持的过程。参与视力矫正培训是一个积极的经历,不仅帮助我改善了视力问题,也改变了我对眼睛和生活的态度。我相信,通过持续地锻炼和坚持良好的生活习惯,我能够继续保持健康的视力,并享受到更美好的视觉体验。
⍟ 矫正服刑思想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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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因盗窃罪和非法拘禁罪被判刑的犯人,在政府的关心下又被判假释接受社区矫正,在社会上服刑,我能够深深地体会到高强墙内和高墙外的区别。在接受社区矫正的这段日子里,我能够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制度,经过多次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谈话以及本人对国家法律的理解,使我认识到所犯的罪给别人和国家带来的危害,但是政府并没有放弃我们这些人,而是采用一切措施来挽救我们,我非常感谢政府的关心。
近段时间以来,我通过报纸、电视了解到全国发生了大面积的洪水灾害和泥石流,许多老百姓一下子就失去了家园和亲人,国家为他们投入了大量的财力、人力帮助受灾的人民群众生产自救,我作为一个公民也要为灾区人民出一份力,不仅仅参加了单位组织的捐款活动,接着又到社区红十字会捐了100元,虽然钱不多,但这是我用自己劳动所得为灾区人民做的一点小小的贡献。社区工作人员经常教育我要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不管我有什么样的困难社区工作人员都尽可能帮助我解决,在接受帮助的同时我也要帮助别人,积极改造做一个有利于社会的合法的公民,才不辜负墙政府、社区和家人对我的关心和帮助。 近期,由于天气渐渐炎热再加上我所又增加了好几个新的社区矫正对象,人有时候在这样的气候里心情相对于比较浮躁,情绪会有些波动,针对这一情况我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本辖区的在册38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走访。通过和社区主任对矫正对象监督者、社区民警、社区志愿者及邻居的了解走访,进一步的了解了社区矫正对象目前的家庭情况、工作情况、学习情况及一些年龄大的身体情况,更进一步的掌握和了解了其思想、情绪动态的变化情况。目前他们思想情绪都比较稳定,积极改造、重新做人的愿望也非常强烈。大部分矫正对象目前都有了工作,能够自食其力,生活上也有了保障,重新犯罪的可能性大大降低。也有一些矫正对象生活比较困难的,司法所以及社区工作站在了解实际情况后及时的给以他们帮助,他们对社会各界给予的帮助很感激,表示一定要好好的改造自己,努力回报社会。这些矫正对象的家人也都积极支持配合我们的工作,这样能够更好的帮助矫正对象及时的发现其不良行为,做到及时监督,批评和指正,时刻提醒他们不要走上重新犯罪的道路。社区矫正对象表示,感谢社会对他们的关心和帮助,不辜负家人、领导、对他们的期望,积极进取,积极改造,做个懂法、守法的好市民,为建设平安南苑做出自己应有的一份力量。
12月21日下午,西兴镇八一村村民系我所的社区矫正人员曹某在其父的陪同下来我所汇报这个月的基本情况。曹某1993年9月5日出生,初中毕业后一直无业在家随后结识一些社会闲散人员,后来便与其他人一起合伙抢劫被依法判刑。自从入矫以后,西兴司法所对于这样年轻还处于叛逆期的90后非常重视,除了组织他参加集中教育,对他开展心理沟通和教育,主动给他疏通思路指点迷津。他从一开始的不耐烦还有点抗拒到现在渐渐的明白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良苦用心。司法所工作人员希望他解矫后能真正的有所收获,能正确对待自己还有家人,以后的人生之路越走越宽。其父也表示以后在加强督促和监管的同时也经常与其谈心沟通,不管外面人怎么看待他,家人永远是和他一体的。相信在司法工作人员和家人的共同关心和努力下曹某的人生一定会朝着正确健康的方向发展。
缓刑思想汇报格式范文
在这个月的缓刑期间里,我居住在县里,主要从事服务工作以及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事,帮助社区做了部份绿化浇水剪花等公益事务。
于8月17日还参加社区组织的文体活动,这段时间的改造期间没有做出违法违纪事情.我还认真回想自已之前的所做所为,认为以前我的所做所为触犯了法律,法院对我的判决是对的.这段时间里.民警在工作很忙的情况下多次找我谈心.对我做思想教育.让我永远不要忘了这次血的教训.抢劫罪.不但伤害了他人.也伤害自己。从我们谈话以后.我深刻的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做了这样的事.我对国家和社会都造成了不良的影响.觉的自已之因为犯法,是缺少学习,对公益事业不够积极,个人私心杂念太大,法律意识淡漠,忽视个人世界观改造,我现在很珍惜自已原来的工作岗位,如果能有回头工作的机会,我一定会真正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一切工作以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多做公益,多做善事,我认为法律对我的判决是公平的,我在缓刑改造期间一定会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争取早日取得自由.。
现在.我真正认识到了懂法.守法的重要性.现在我从思想上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认识到了我的法制观念确实很单薄,从而导致了自己犯罪,我要在思想上,继续深刻的反思,再次加强我的法制观念,这件事对我来说,就是一件血一样的教训。
从今以后我要认真学习国家法律和党的思想政策.今后不该做的事情,我绝对不要做!. 经历过这样的事,我悔而再悔.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会让我的心头.永远悬挂着一把法律之剑. 做事三思而行.再也不会一时冲动.让自己犯下大错。不管前方的道路多么艰难,我都会顽强的走下去!
困顿中,请相信我还能振翅飞翔!
缓刑思想汇报格式范文
我叫xx,在xx工作。2007年x月x日因为公司工作人员受贿罪被xx法院依法判处XXXX年缓刑X年。本想多赚点钱,让家人过的好一些,可是现在不但触犯了法律,同时也给家里带来了更大的经济压力,负债累累!我现在已经充分认识到我所犯的罪刑,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但是我有勇气和信心改变自己,使自己成为一位对社会有用的人
通过民警在这一年的对我不断的帮助教育,使我真正对自己所犯罪行有了深刻的认识,同时给我自己也带来了无法挽回的痛苦和损失,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 在这段时间里,派出所民警在工作很忙的情况下,抽出大里的时间针对我所犯的罪行进行了不厌其烦的 , 耐心细致的教育下。
现在使我从思想上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认识到了我的法制观念确实很淡薄,从而导致自己犯了罪。我悔而在悔。我要从新做人,洗心命面。 这几个月我一直在家学习法律知识,力求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也没有做违法犯罪事情。今后我要做到遵守国家法律。同时积极同违法行为做斗争,并且积极检举揭发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
今后, 我会永远不让龌龊的东西侵蚀自己的灵魂,真正认识到学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在我的心头悬有一把法律之剑,做事三思而行,切莫因一时冲动犯下大错而悔恨终身,所以,今后不该做的事情,我绝对不要做!
汇报人 XXX
X年X月X日
⍟ 矫正服刑思想总结 ⍟
我接受社区矫正已是第二个月了。我在矫正机关司法所的教育帮助下,对因自身的法制观念淡薄所造成的犯罪行为,有了初步的思过悔过认识,对社会、受害者家属造成伤害的同时,也对自己的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和精神负担。目前,我从思想上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认识到了由于平时很少注意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从而导致自己犯罪行为的发生。我在缓刑矫正期间,我要积极配合司法所和矫正志愿者开展工作,主动加强对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的学习,随时反思警示,避免重新犯罪。
⍟ 矫正服刑思想总结 ⍟
我个人结合自身实际,从四个方面将自我的情景向大家做了汇报社区矫正对象思想汇报,为克服问题,改正不足。更好的搞好下部的工作,制定改善措施如下
1、加强理论学习,增强理论素养,进一步社区矫正的理论知识,路线,方针,政策进行学习,切实做到学用结合,做好宣传工作,带动身边人。
2、改善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进取学习请教工作中的方法技巧,扎实开展好各项工作,以灵活的工作方法,务实的工作作风,踏实的工作态度,较高的工作标准完成好上级赋予我的各项工作。
3、增强干工作的事业心,职责感,以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干好工作,提高工作标准,做到让人民放心,让同志满意。
4、加强自身作风养成,改善自身不足,切实以一名班长,社区矫正的身份来要求约束自我,为下头的同志树立好榜样,发挥好模范作用。以上是我个人近期的思想情景汇报及下步努力的方向。如有不足之处,请大家给予批评指正。
⍟ 矫正服刑思想总结 ⍟
我叫x××,现年54岁,家住昆山市千灯镇前进村6组(北七千湾)。我因犯抢劫罪于1986年5月8日被江苏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在无锡市监狱服刑改造。在服刑期间,我认罪服法,认真改造,先后5次被减刑,20xx年6月20日被假释出狱。我终于可以回到阔别已久的家乡—千灯。
在回家的路上,眼前的一切让我惊呆了,这哪是我的家乡啊,宽广的马路,汽车川流不息,到处都是工厂。回家后,看着以前的领居、朋友们家家都住楼房,有的已经到镇上、市里生活,开着汽车,生活多么幸福。再看看自己家徒四壁,一无所有,还要低着头生活,怕被人家说三道四,心里非常痛苦,真正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
在一翻激烈的思想斗争后,我决定去千灯司法所汇报眼前的生活情况及一些想法,假如不理我的话,准备再去犯罪,到监狱去一天三顿还有保障的。到了千灯司法所,计所长热情的招待了我,请我坐,帮我到茶,一下让我感到了温暖。在听完我的情况后,计所长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希望我放下思想包袱,要相信政府一定会帮我渡过难关。随后,计所长自己拿出50元让我先去用。两天后,计所长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在村支部书记陪同下,到我家里进行走访,讲了地方的安置政策,又给我送上300元救济金,这让我万分感激。后来,司法所又帮我落实了责任田,.办-理.了农村低保,使我生活有了着落。
现在,我的生活已经走上了正轨。司法所成了我心灵的港湾,我有什么困难或想法就去司法所矫正办说说,那里的工作人员总是尽力帮助解决。工作人员平时还会找我谈心,引导我走好正道,把握人生。我的思想也慢慢有了变化,对将来的生活充满了信心,暗自决心好好做人。我相信政府、依靠政府、感谢政府。我愈干愈有劲,真正体会到党和人民政府的胸怀宽大,如此善待一个曾经犯过罪的人员,是以往任何一个朝代都做不到的,只有中国*才能办到。
作为一名社区矫正对象,我再次以人格:一定要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矫正部门的各项规定,服从矫正部门的安排;自觉做到每月书面汇报一次,每周电话汇报一次,有事外出请假,回来主动销假;积极参加公益劳动,踏踏实实做人,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努力为社会作出我的贡献。
此致
敬礼!
汇报人:
日期:xx年x月x日
⍟ 矫正服刑思想总结 ⍟
路某自6月份参加工作以来,编制属于武安市西土山乡文化宣传服务中心人员,参与乡镇综合治理工作,工作期间2013年4月2日、2014年3月25日、2014年8月19日路某在接收韩某、刘某、李某某三名社区矫正人员的回执上签字。
2013年4月24日,假释犯裴某1到武安市司法局西土山乡司法所报到,被告人路某接收后,在社区矫正人员报到回执上签字盖章,假释犯裴某1正式接受社区矫正期限至2015年4月23日。在假释犯裴某1社区矫正期间,被告人路某未按《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对其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教,未及时发现假释犯裴某1长期离开居住地等情况,造成裴某1长时间处于脱管状态。直到2014年12月份,被告人路某才向武安市司法局书面报告假释犯裴某1的相关情况,并补写了裴某1的社区矫正虚假档案材料。
在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间,假释犯裴某1流窜至涉县实施盗窃,共参与作案19起,涉案价值14万余元。涉县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22日作出判决,以被告人裴某1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与前罪没有执行的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罚金5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15000元,假释犯裴某1未上诉,公诉机关未抗诉,判决现已生效。
(1)9月26日武安市人民法院武刑初字第422号刑事判决书证明,被告人裴某1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罚金5000元;
(2)2015年12月22日涉县人民法院(2015)涉刑初字第00150号刑事判决书证实,被告人裴某1因在涉县犯盗窃罪作案19起,涉案价值14万余元,与前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罚金15000元;
(3)邯郸监狱对裴某1进行评估调查的委托函及调查笔录三份、武安市司法局调查评估意见书证实裴某1符合假释条件;
(4)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邯市刑执字第96号刑事裁定书,对裴某1予以假释,考验期:2013年3月28日至2015年4月23日;
(5)武安市司法局社区矫正人员报到情况通知单及交办回执证实,社区矫正人员裴某1矫正时间2013年4月24日,司法所负责人签字:路某;
(6)2013年4月2日、2014年3月25日、2014年8月19日路某签韩某、刘某、李某某三名社区矫正人员交办回执;
(7)武安市司法局关于假释罪犯裴某1重新犯罪的情况说明证实:路某系西土山乡负责人,2013年4月23日接收假释犯裴某1后对其进行了监管教育,3个月后假释犯裴某1脱离监管,2014年12月份路某向司法局书面报告裴某1的情况;
(8)现任司法所所长韩创新证明,其2014年11月任司法所长,路某向其交接社区矫正人员11人无档案,不包括裴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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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武安市司法局主体证明,路某2012年6月至2014年11月兼武安市司法局西土乡司法所负责人;
(10)被告人路某户籍证明证实,路某已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11)2014年12月17日被告人路某亲笔书写关于裴某1重新犯罪问题的情况说明证实:路某承认自己208月到西土山乡政府工作,2012年6月至2014年11月兼西土山乡司法所负责人;
(12)武安市司法局2014年12月17日询问笔录证实,路某是司法所代管人员,裴某1到司法所报道后,其定期监管了3个月,后来联系不上了,因为自己长期到北京信访值班,2014年11月份才向司法局报告裴某1的情况。
(1)证人裴某2证言:其村有一个叫裴某1的人,武安市西土山乡司法所没有通知其村委会成立矫正小组,司法所没有和村委会签订过矫正责任书,司法所没有到其村对裴某1进行实地核查、通讯联络、信息化核查等措施,没有到其村调查裴某1社区服务、参加社区活动情况和日常表现,没有将裴某1脱离监管的后果通知村委会。
(2)证人裴某1证言:其是在2012年12月份提出假释申请的,2013年4月16日假释出狱。假释后4月19日到武安市司法局报到,司法局给了其一份手续,当天到乡司法所报到,一名30多岁的男性工作人员接待了自己,并给了一个手机号,告诉每两个星期给他手机上发一次短信,每一个月打一次电话,后来其没有发过短信只打过一次电话,司法所的人也没有来找过。其从来没有在司法所学习过,司法所工作人员也没有告诉其要遵守哪些规定。其离开武安到涉县后没有向乡司法所报告,因为当时司法所只是告诉其出省的时候要汇报。矫正期间,没有向司法所汇报活动和表现,因为不知道要汇报,没有到司法所接受学习、劳动和思想汇报。司法所的人员从来没有到过其家,也没有给其打过电话。没有对其进行手机定位,其把手机号告诉他们了,没有交过手机定位费,没有成立帮教小组,社区矫正期间离开武安到涉县十几次,没有进行汇报,司法所工作人员没有给其建档。如果他们对其进行管教、帮教,其就不可能再重新犯罪。
(3)证人武某证言:其在武安市司法局主要负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综合治理工作。路某在2012年6月至2014年11月在武安市西土乡司法所负责人。
(4)证人郭某证言:其在武安市司法局主要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和安置帮教工作。路某在2012年6月至2014年11月任武安市西土乡司法所负责人。
被告人路某供述:年底郭爱和负责乡司法所工作,11月郭爱和因病去世,2014年11月份以后,韩创祥负责西土山乡司法所工作,任乡司法所所长。月至2014年11月份期间,没有专人负责,司法方面如果有事,由乡时任党委书记邓明兴或时任主管领导温金良安排人员办理,有时候是其,有时候是综合治理办公室其他人员。其没有负责过西土山乡的司法所工作,在2014年11月份以前,其听从乡领导安排参与过乡司法所工作,在2013年的时候接收过一个叫裴某1社区矫正人员,并在他的社区矫正报到手续上签过其名字。这是上级领导安排其做的,不是武安市司法局安排的就是我们乡领导安排的。其接收完社区矫正人员裴某1后,只告诉他按司法局的要求做好,不明白的地方找武安市司法局,其不负责这方面的工作。没有为裴某1建档,这项工作不属于其管。事后,制作过一份社区矫正人员裴某1档案假材料。其没有对他成立帮教小组,没有告诉裴某1要定期向乡司法所报到,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和义务劳动。裴某1在社区矫正期间,没有定期报到过,其只是在签字时见过裴某1一次,后来就再也没见过。没有告诉裴某1离开居住地在7日以内的,要报经乡司法所批准。没有对裴某1进行过任何告知。其当时只是对裴某1你有什么事可以去问武安市司法局,其对社区矫正这方面工作不了解。2014年10月份左右,武安市司法局基层科工作人员打电话七才知道裴某1又重新犯罪了。是因为其当时在裴某1到乡司法所报到的手续上签过字,所以武安市司法局工作人员才给其打电话说裴某1重新犯罪这事的。
法院认为,被告人路某作为行使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的人员,在接受假释犯裴某1社区矫正期间,未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导致假释犯在假释期间实施盗窃犯罪19起,财产损失14万元,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被告人辩称其不是司法所负责人,其本人亲笔书写的情况说明不属实,经查,路某在乡综治办工作期间,实际签收了多人的社区矫正手续,可以证实被告人路某实际行使了社区矫正的职责。量刑时考虑被告人的渎职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及假释犯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认为可以不对其进行刑事处罚。判决路某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其刑事处罚。
年5月,菏泽市牡丹区李村镇西高寨村村民张某乙因犯抢夺罪、盗窃罪被山东省鄄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2013年7月30日被山东省济宁市中级法院裁定假释释放,假释考验期自2013年7月30日起至2014年10月21日止。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张某乙出狱后到菏泽市牡丹区李村镇司法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根据规定该所确立了社区矫正小组,由张某乙父亲张某甲、社区干部朱某、司法所干部刘某组成,负责对张某乙进行监督、教育、帮助,并与司法所签订了社区矫正责任书。2013年8月至12月,张某乙均能按时到司法所报到谈话,自2014年1月后,张某乙均不能按时到司法所报到谈话,刘某为了应付上级的检查,自己便制作了谈话记录,模仿张某乙笔迹在谈话记录中签名。2014年2月9日,社区矫正人员张某乙因未经批准擅自外出,经多次催促,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返回居住地报到,只在3月份,到司法所参加过一次集体学习。李村镇司法所经报牡丹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同意,决定给予张某乙警告,张某乙的矫正类别由之前的“普管”改为“严管”.后经多次催促,查找,张某乙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司法所报到,李村镇司法所再次提出警告。由于被告人刘某的疏于管理,张某乙于2014年1月至4月间,单独或伙同他人先后窜至到山东省鄄城县、菏泽市牡丹区等地多次实施盗窃,涉案盗窃金额103660元。
(一)证人张某甲证言证实张某乙是其儿子,因盗窃被判刑,在监狱服刑三年多提前释放后,李村镇司法所长刘某通过村干部让其带张某乙到司法所报到,并让其在一些文书上摁手印。刘某安排让张某乙每月到司法所报到一次,张某乙是否去报到不知道,后刘某给其打电话找过张某乙,其给张某乙没打通电话。
(二)证人张某乙证言证实2013年7月,其在微湖监狱服刑被假释后,到李村镇司法所报到,司法所的人给其谈话,并要求每月去报到一次。2014年1月之前每月均去报到,之后没再去报到过,直到2014年3月集体学习才去了一次司法所。期间没收到过警告处罚,司法所的人也没告诉过其警告处罚。
(三)证人朱某证言证实2013年5月,张某乙被假释之前,张某乙父亲张某甲曾让其带他到李村镇司法所办手续,同年8月,张某乙被假释后,张某甲再次让自己带其和张某乙到李村镇司法所办理矫正手续。张某乙起初按时去司法所报到,几个月后,刘某打电话说张某乙有一个多月未到司法所报到,让其帮忙通知。
(四)证人赵某乙证言证实牡丹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及司法所在社区矫正管理方面的职责、依据。李村镇司法所未向其提请过治安处罚、撤销缓刑或假释的建议,关于张某乙脱离监管的事未向其汇报过。
(五)证人王某甲证言证实2014年4月8日左右,其家一辆电动轿车在家属院被盗。4月底,鄄城县城区派出所给其打电话说偷电轿的小偷被抓了,让去鄄城城区派出所了解情况。其到鄄城城区派出所后,民警做了一份笔录,说该电轿已被小偷卖掉,至今没追回,偷车的是从监狱出来的假释人员,假释期还没结束,还在接受矫正和监督,在假释期内又犯罪了。
(六)证人张某丙证言证实2014年3月16日下午,在鄄城县十二中家属院其居住的单元楼下,其家的电动车被偷。后没多长时间,偷其车的小偷被抓住,但其被盗的电动车至今没被追回。
(七)证人郭某证言证实2014年4月9号下午3点左右,借其姐姐家的电动三轮车在鄄城镇大李楼村娘家门南边被盗。
(八)证人王某乙证言证实2014年4月13日14时左右,其在“阳光顾景园”小区装修房子,房门没关,其在里屋转了一圈出来后发现包没有了,包里有现金3000多元,农行卡2张,身份证1张,购物卡1张,大概总价值3200多元。后派出所的人打电话说偷包的人抓住了,把包退还了,退赃时退给一部分钱。
(九)证人马某证言证实2014年4月8日下午,其下班回来把摩托车放在“国际舜城”小区楼道内,为了防止被盗,特意锁上了摩托车把锁,还在摩托车的后轮上锁了一把U型锁。第二天上午8时30分,发现摩托车不见了,当天下午在小区保安处调取了监控,发现摩托车是晚上11点多被两个人偷走的。过了一段时间后,派出所的打电话说摩托车找到了,其去派出所领回了摩托车。
(十)证人李某甲证言证实2014年4月12日晚8点左右,其去鄄城县“民生”小区朋友家串门,放在楼下的电动车被盗。后电动车没找到,但法院退赃时给了1000元钱。
(十一)证人李某乙证言证实2014年1月17日19时许,放在小区楼下单元楼门口的电动车被偷走,当时锁了电机锁。后通过看小区监控录像,发现当时来了三个人,不但偷了其家的电动车,13号楼也被偷一辆电动车,小区同时丢了两辆电动车。
(一)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发破案经过证实该案由牡丹区人民检察院在工作中发现,2016年1月19日牡丹区人民检察院通知刘某到检察院接受调查,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
(二)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西城派出所出具的刘某户籍证明。
(三)中国共产党菏泽市牡丹区李村镇委员会出具的证明证实刘某6月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同年8月1日进入李村中学任教学,12月1日通过招考公务员进入李村镇政府工作,206月任李村镇司法所所长。
(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及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通知及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山东省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规范》、《山东省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五)山东省鄄城县人民法院(2010)鄄刑初字第56号刑事判决书证实2010年5月12日,张某乙因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二万元的刑事判决书。
(六)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罪犯出监鉴定表,罪犯出监评估表,菏泽市牡丹区李村镇高寨行政村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村干部朱某出具的保证书,张某乙及其父亲出具的保证书及张某乙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
(七)山东省微湖监狱假释证明书,假释人员通知书。
(八)社区矫正人员基本信息表。
(九)菏泽市牡丹区李村镇社区矫正办公室社区矫正宣告书,社区矫正责任书。
(十)牡丹区司法局李村司法所社区矫正人员张某乙签到表。
(十一)李村镇社区矫正人员谈话记录。
(十二)社区矫正人员警告审批表、违反社区矫正规定警告决定书存根。
(十三)山东省鄄城县人民法院(2014)鄄少刑初字第8号刑事判决书。
(十四)张某乙等人于2014年涉嫌盗窃电动三轮车的侦查卷宗。
刘某供述证实2013年7月30日张某乙到司法所报到后,依法成立了包括其在内的社区矫正小组,并对张某乙进行了宣告,起初确定张某乙的监管类别为普管,按规定要求每半月到司法所报到一次,但其平时掌握的是一个月报到一次。2014年2月10日以前,张某乙均每月到司法所报到一次,司法所于2月11日对张某乙警告处罚,并由普管改为严管,之后直到2014年3月24日,张某乙才到司法所签到,脱离监管一个多月。按规定应给予警告处罚,报请同级司法局向同级公安机关和法院给予治安处罚以及撤销假释的建议,但其未按规定向相关机关提出上述建议。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的社区矫正工作中未认真履行其监管职责,导致辖区内被监管对象脱离监管重新犯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刘某提出的其行为与张某乙盗窃行为之间不具有刑法上直接的因果关系,末造成重大损失,依法应宣告被告人刘某无罪意见。经查,被告人刘某发现所负责的社区矫正人员脱离监管一个多月,应建议收监而未建议,属滥用职权行为,张某乙的盗窃行为与被告人的滥用职权行为有一定的因果关系。故上述意见,法院不予支持。被告人刘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法可免予刑事处罚。判决刘某犯滥用职权罪,免予刑事处罚。
被告人方某某于12月29日至案发前担任黄山市屯溪区昱中司法所所长,负责司法所的全面工作。
2014年1月4日,朱某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社区矫正期限为2014年1月15日至年1月14日,由昱中司法所负责朱某的社区矫正监管工作,昱中司法所工作人员曹某担任责任人。
2014年3月至2015年5月期间,朱某未履行相关请假手续,私自离开屯溪区至外省数十次,在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从事传销犯罪活动,并于2016年1月28日被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撤销前罪缓刑部分,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七千元。
昱中司法所在负责朱某社区矫正工作期间,被告人方某某及曹某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未按照《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的工作要求,实际成立矫正小组,定期至朱某的家庭、所在单位、居住社区去了解、核实其思想动态及现实表现,并在走访登记簿、访谈笔录、周报告记录簿、社区矫正小组会议记录、监督人情况反馈登记簿、集中教育学习签到簿等社区矫正档案材料上进行虚假记录,用于应付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对朱某长期怠于监管,致使朱某重新犯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另查:
一、被告人方某某于2016年5月18日主动至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检察院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玩忽职守的主要事实。
二、2013年6月至2015年4月期间,被告人方某某被中共黄山市屯溪区委组织部抽调至屯溪酒厂地块从事拆迁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方某某在从事拆迁工作同时亦兼顾本职工作。
1.中共黄山市屯溪区委组织部《关于汪武生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屯组干字()48号)、干部履历表、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证明被告人方某某的基本身份信息,于2012月29日经区委决定提名任昱中司法所所长的事实。
2.《实施办法》、《实施细则》,证明被告人方某某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
3.不动产登记信息、房屋买卖合同,证明朱某于2009年7月将位于黄山市屯溪区滨江东路263号建工小区×幢×××室房屋出售给戴斌,后戴斌又于2010年9月将该房屋出售给何世兰的事实。
4.朱某乘车记录,证明2014年5月至2015年6月期间,朱某私自离开黄山市屯溪区至南京市达十余次的事实。
5.朱某社区矫正执行档案、社区矫正工作档案,系侦查机关依法向黄山市屯溪区司法局及昱中司法所调取,证明朱某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缓刑及在昱中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的基本情况,无朱某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相关记载。结合方某某、曹某、朱某、赵某、王某2、詹某、王某3对上述档案内相关材料的辨认,证明该档案内矫正小组会议记录、社区矫正工作者走访登记簿、访谈笔录、社区矫正对象周报告记录簿、集中教育学习签到簿等相关材料均存在虚假记录情形,昱中司法所实际未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建立矫正小组、走访、报告、组织教育学习及公益劳动等制度,也未客观如实记载社区矫正对象朱某现实表现的事实。
6.朱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件材料,证明被告人朱某于2014年3月至2015年5月至南京市浦口区,经他人介绍加入传销组织,从事传销活动。2016年1月,朱某被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刑罚的事实。
7.安徽省司法所综合管理系统报告记录、昱中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集中教育学习、公益劳动相关材料、社区矫正对象朱某月度汇报表,证明昱中司法所积极组织及参与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学习及公益劳动活动的事实。
8.黄山市华天拆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明、2014年酒厂拆迁地块工作人员安排表、屯溪区2015年拆迁项目安排计划表、2015年酒厂地块拆迁工作周计划倒排表、《关于重新确定各拆迁地块区直单位抽调人员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屯组字(2013)94号)、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二份,证明2013年6月至2015年4月期间,被告人方某某经中共黄山市屯溪区委组织部抽调,至屯溪酒厂地块从事拆迁工作。同时,相关文件要求,抽调拆迁人员原则上不参与原单位日常工作,但鼓励在不影响拆迁工作前提下适当兼顾本职工作的事实。
1.证人王某1的证言,证明2014年上半年,其介绍朱某加入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自愿连锁经营业”的传销活动,朱某购买了21份“份额”,后陆续介绍朋友加入该组织并购买“份额”.朱某加入该组织后会不定期来南京,每次都会待几天,现其与朱某均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刑的事实。
2.证人朱某的证言,证明其因犯信用卡诈骗罪于2014年1月4日被本院判处缓刑,并于同年1月22日至昱中司法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期间:(1)其从未向昱中司法所电话报告过;(2)其向昱中司法所工作人员隐瞒自己的真实居住地,该所工作人员未对其真实居住地进行核实,也未至其家庭、单位及所在社区走访;(3)其至昱中司法所参加学习、劳动或思想汇报时,该所工作人员会拿空白访谈笔录让其签名,方某某有时也在场,笔录上记载地点在其家中均不属实;(4)其矫正档案内的教育学习及社区服务活动签到簿存在多次实际未参加事后补签情形;(5)其多次未经审批私自离开黄山市至外省市,主要去南京市从事传销活动,有几次司法所知情,工作人员也给其打过电话让其尽快返回屯溪,但事后并未按照规定给予其相应处罚,致使其思想懈怠,没有将私自外出当回事。其在缓刑考验期内重新犯罪,一方面是因为自己主观上没有重视,另一方面是昱中司法所对其管理松懈,未按照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对其亲属进行走访,核实其真实居住地和工作单位,也未对其私自外出行为给予处罚的事实。
3.证人赵某的证言,该证人系昱中司法所司法助理员,证明方某某是昱中司法所所长,负责司法所全面工作,其与曹某负责所内社区矫正具体工作。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主要依据《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朱某在其所接受社区矫正,责任人是曹某,朱某部分访谈笔录、社区矫正对象周报告记录簿由其在方某某默许下作了虚假记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及公益劳动活动也并非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开展,朱某并非每次都参加所里组织的学习和劳动。其负责社区矫正对象手机定位时曾有一两次监控到朱某有越界情形并向方某某汇报。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不够规范,未严格执行走访、电话汇报、教育学习等相关制度,但为了应付检查做虚假台账资料,方某某对此知情。如果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朱某不会有机会私自外出,重新犯罪的事实。
4.证人王某2的证言,该证人系朱某的妻子,证明朱某于2010年左右将屯溪区建工小区的房屋出售,租住在屯溪区阳湖镇。2014年至2015年期间,朱某在南京市浦口区又租赁房屋从事传销活动。其在黄山家中时未听说司法所工作人员至家中走访过,也没有对其和儿子进行走访。其并不知道自己是朱某社区矫正小组成员,也未参加过矫正小组会议的事实。
5.证人方某、刘某的证言,证明其在昱中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矫正期限是2013年12月至2016年12月。2015年新任所长来之前,该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在电话报告、组织教育学习、公益劳动、走访等方面要求相对宽松的事实。
6.证人詹某的证言,证明2012年10月至2015年5月期间,其在屯溪区昱中街道柏树社区工作。其不认识朱某,对自己担任朱某社区矫正小组成员不知情,也未参加过矫正小组会议,相关社区矫正资料上的签字均不是其本人签署。当时柏树社区并未实际参与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司法所工作人员也未就矫正对象朱某至柏树社区走访的事实。
7.证人王某3的证言,证明其于2008年开始至屯溪区昱中街道柏树社区工作。其不认识朱某,对自己担任朱某社区矫正小组成员及社区矫正监督人不知情,相关社区矫正资料上的签字均不是其本人签署,司法所工作人员也未就矫正对象朱某至柏树社区走访的事实。
8.证人陈某的证言,该证人系黄山市屯溪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工作人员,证明司法局接收法院的执行材料后会根据规定要求社区矫正对象至指定司法所报到。司法所接收矫正对象后,根据相关工作要求要对矫正对象家庭进行走访,核实其居住地。朱某于2014年至其局报到,后在昱中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的事实。
1.其于201月至昱中司法所担任所长,负责司法所全面工作。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主要依据《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2.朱某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屯溪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于2014年1月22日至其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3.其未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走访朱某的家庭、单位,督促朱某履行电话报告和参加教育学习、公益劳动义务,也未对朱某私自外出、变更居住地、不参加教育学习、公益劳动等行为予以处罚,同时为了应付上级部门检查,在朱某的走访登记簿、访谈笔录、周报告记录簿等社区矫正档案上作虚假记录,未在该矫正对象的季度考察表上如实记载其不正常行为表现,致使朱某隐瞒其真实居所、职业及家庭情况,在社区矫正期间多次私自外出并重新犯罪。4.2013年6月至2015年4月期间,其被屯溪区委组织部抽调至屯溪酒厂地块从事拆迁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其在不影响拆迁工作前提下仍兼顾本职工作。5.2016年5月18日13时52分至14时26分询问笔录一份,证实方某某于2016年5月18日主动至侦查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对朱某日常监管不力的事实。
四、同案犯曹某的供述和辩解,证明:1.其于2012年初被调至昱中司法所担任司法助理员,负责所内社区矫正文书档案整理、部分社区矫正人员日常管理等工作,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主要依据《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2.朱某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于2014年1月22日至其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其是朱某的矫正责任人。3.其对朱某的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做得不到位,未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开展社区矫正监管、考察工作,同时为了应付上级部门检查,在朱某社区矫正档案中的走访登记簿、访谈笔录、周报告记录簿、集中教育学习签到簿等材料上做虚假记录,致使朱某在社区矫正期间脱漏管,多次外出从事传销犯罪活动。所长方某某对上述情况均知情并默许,同时要求其按照检查、考核要求补做部分虚假社区矫正台账资料的事实。
五、审讯视频资料,证明被告人方某某接受讯问的过程,不存在被刑讯逼供或诱供情形,与被告人方某某的供述印证一致。
方某某提出的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而非社区矫正监管工作的辩解意见。经查,《实施细则》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四)落实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监管措施,负责社区矫正人员日常表现的记录和考核,对社区矫正人员日常行为进行监督、考察;……本院认为,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的基层组织机构,根据上述规定,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该日常工作包含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监管、监督和考察工作,故公诉机关指控“昱中司法所负责朱某的社区矫正监管工作”并无不当,被告人该辩解意见,依法不予采纳。
关于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的履职行为存在过失,但未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且该履职行为与朱某重新犯罪的危害后果之间没有刑法意义上因果关系的辩护意见。
经查,在案方某某的任职文件、不动产登记信息、房屋买卖合同、朱某乘车记录、朱某社区矫正执行档案、社区矫正工作档案、朱某重新犯罪案件材料等书证、证人朱某、赵某、王某2、詹某、王某3等人的证言、同案犯曹某的供述与被告人朱某的供述相互印证,证实方某某作为昱中司法所所长,负责该所的全面工作,在落实对社区矫正人员朱某的日常监管、考察过程中,因未严格按照《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定期至朱某的家庭、所在单位及居住社区进行走访,落实朱某每周电话报告一次及每月参加八小时以上教育学习、社区服务的要求,对其违反规定外出的行为亦未给予相应处罚,同时为应付上级检查在相关社区矫正档案上进行虚假记录,致使朱某隐瞒其真实居住地,在社区矫正期间多次离开居住地至外省未被发现或有效制止,进而从事传销犯罪活动。
法院认为,辩护人提出“即使昱中司法所没有伪造社区矫正档案,也不能保证朱某不会再次犯罪”的观点在逻辑本身上并无错误,但被告人方某某的职责关键在于严格按照社区矫正相关规定落实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监管和考察,同时如实记载社区矫正人员的现实表现,从而使被矫正人员从心理上受到教育和矫正、从行为上受到约束和管理。而方某某违反社区矫正工作规定,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行为,使社区矫正人员朱某在日常行为上没有受到约束和管理,在心理上也未受到教育和矫正,为其再次犯罪提供时间和空间便利,并最终导致朱某至外地重新犯罪。故其过失履职行为与朱某重新犯罪的危害后果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本案中,因被告人方某某及所在司法所疏于监管,致使罪犯朱某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重新犯罪,被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刑罚,不仅严重侵犯公民的财产所有权,扰乱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社会管理秩序,同时损害司法行政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声誉,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依法应认定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综上,辩护人的上述辩护意见,与事实及法律不符,依法不予采纳。
法院认为:被告人方某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社区矫正相关工作规定,不认真履行对社区矫正人员朱某的监管职责,对朱某长期怠于监管,致使其得以重新犯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方某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系自首,且当庭自愿认罪。综合全案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可以认定其犯罪情节轻微,对其免予刑事处罚。判决被告人方某某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
⍟ 矫正服刑思想总结 ⍟
作为一名社区矫正对象,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不足,也意识到了改变的必要性。目前在缓刑期间,我将以此为契机,更加努力地改正自己的行为,做出符合社会道德和法律规范的行为。
首先,我要深刻反思自己过去的错误行为。我曾经因为自己的冲动和欲望而犯下了错误,给家庭、社会带来了困扰和伤害。我认识到这些行为的严重性,并深感悔恨。我已经积极寻求矫正,接受了相关的教育和培训,并发誓要坚持改变自己的思想和行为。
其次,我要坚定信念,正视问题,积极面对挑战。我相信,每个人都有改变自己的能力,只要努力学习、改变思维方式、提高自我意识,就能够实现自我完善。在矫正过程中,我遇到了很多挑战和难点,但我始终坚信只要自己肯努力,就能够克服一切困难。
最后,我要以健康的心态面对生活。矫正是一项长期而繁琐的工作,需要坚持不懈地进行下去,并且需要有一个良好的心态支持。在这个过程中,我会积极加强自己的学习和培训,向好人好事学习,逐步改变自己的思考方式和行为方式。只有这样,我才能够重新融入社会大家庭,成为一个合格、有用的公民。
总之,作为一名社区矫正对象,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不足,也意识到了改变的必要性。在缓刑期间,我将积极寻求帮助,持续改善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做出符合社会道德和法律规范的行为,最终与社会重新建立起良好的信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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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人员思想汇报怎么写?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社区矫正人员思想汇报范文,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
其次,在业务知识上,与自己本职工作要求还存在有一定的差距,通过工作实践,使我深刻的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业务知识的不熟悉,将会直接影响工作的开展,在今后的工作中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今后我要做得更加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管理、服从监督,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及组织纪律性。力争早日成为一名有利于单位,社会的有用人员。
思想上,我牢固树立廉政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广泛征求其他人的意见和建议,加强自身自律能力,严谨务实、实事求是,忠实履行职责,有力促进各项工作的发展和提高,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努力克服和改进。
我的心头悬有一把法律之剑,做事三思而行,切莫因一时冲动犯下大错而悔恨终身,所以,今后不该做的事情,我绝对不要做!
工作上,改造态度不端正,无视家人的盼望,改造思想不纯,服法不认罪。牢记过去沉痛教训,要正确对待社会,对待人生,做遵纪守法、自食其力,成为社会上有用的好公民,万万不可感情用事了,重蹈履辙、重新犯罪。要做一个真正的有良心的人,要对得起父母的养育,要对得起政府的挽救之情,要让自己不白活一生。从今要老老实实地接受改造,不要辜负亲人对你们的期盼,要真心、有诚意、有恒心、有信心,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
汇报人:
时间:20xx年9月x日。
己明确了在社区矫正期间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遵守的规章制度,我深切的感到高墙内和高墙外服刑的区别,这是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的重要体现。
作为一个犯罪分子,只有自觉服从司法所的监督管理,按时参加集中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随时汇报思想动态,积极矫治自己的不良恶习,修复自己与社会的关系,认罪悔罪,不断提高和增强法制观念和意识,实现由犯罪人到社会人的转变,早日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是根本的也是唯一的出路。
在这个月的缓刑期间里,我居住在县里,主要从事服务工作以及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事,帮助社区做了部份绿化浇水剪花等公益事务。
段时间里。民警在工作很忙的情况下多次找我谈心。对我做思想教育。让我永远不要忘了这次血的教训。抢劫罪。不但伤害了他人。也伤害自己。从我们谈话以后。我深刻的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做了这样的事。我对国家和社会都造成了不良的影响。觉的自已之因为犯法,是缺少学习,对公益事业不够积极,个人私心杂念太大,法律意识淡漠,忽视个人世界观改造,我现在很珍惜自已原来的工作岗位,如果能有回头工作的机会,我一定会真正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一切工作以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多做公益,多做善事,我认为法律对我的判决是公平的,我在缓刑改造期间一定会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争取早日取得自由。
法制观念,这件事对我来说,就是一件血一样的教训。
从今以后我要认真学习国家法律和党的思想政策。今后不该做的事情,我绝对不要做!经历过这样的事,我悔而再悔。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会让我的心头。永远悬挂着一把法律之剑。做事三思而行。再也不会一时冲动。让自己犯下大错。不管前方的道路多么艰难,我都会顽强的走下去!
困顿中,请相信我还能振翅飞翔!
汇报人:
⍟ 矫正服刑思想总结 ⍟
让社区矫正工作充满尊重和温暖
各位领导、各位朋友:大家好!
我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演讲题目是《让社区矫正工作充满尊重和温暖》。社区矫正管理工作是对悔过自新人员的社会管理创新。然而,社区矫正管理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犹如一道无形的门,管理着“高墙”外的一些特殊人群,而我们就是要让他们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在我看来他们和普通人一样,只不过是触犯了刑法的人,他们更需要关心,需要尊重。关心和尊重只会更有利于他们的改造。而我们就像是一群特殊的“园丁”,对待他们如同对待犯错的学生一样,耐心的教诲,真诚的沟通,用自己火热的胸膛来温暖他们冰冻的心灵。
我身边的一位服刑人员汤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执行。因其本人自主创业,经营着一家手机店。在接受社区矫正后,他的心里负担很重,害怕因为此事而影响到自己的名声。面对这样一个情况,走访时我主动与他交谈,知道他是因为一时的糊涂,才造成今天这样一个结局。并主动开导他,让他放心,告诉他,社区矫正工作是完全保密的,不会因为此事,而对本人的事业造成影响,另外还给他推荐了一些励志和经营类的书籍,打消他的一切顾虑,让他能安心接受改造,同时也能为自己事业更好的服务。那次交谈后,汤某便重拾信心,觉得是社区矫正给了他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之后还积极主动地加入了海安“小城大爱”慈善公益活动,弘扬助人为乐的精神。为海安的孤寡老人、空巢老人、残疾人、五保户以及面临特殊困难、需要帮助的人群送去温暖,奉献爱心。
从这么一件事情中,我们可以看出,尊重与温暖的力量是伟大的,能撼动人们的心灵。是一把打开心灵的钥匙;是我们和社区服刑人员之间沟通的最佳方式;是社区服刑人员前进的动力。我们在平时的工作中应该多一些尊重,用真心温暖每一个需要关心、需要关爱的社区服刑人员,相信我们也能收获他们的尊重和微笑。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 矫正服刑思想总结 ⍟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下半年,我工区认真贯彻下级党委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本工区实际,以创建“平安工区”为目标,突出固本强基,切实加大防控力度,狠抓防范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夯实了基层基础工作。认真落实“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加强工区治安防范措施的落实,增强在维护社会治安中的作用,切实落实“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推动工区建设综合治理工作。通过一系列防范措施,工区治安形势良好。
我工区 利用 黑板报、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开展了以“抵制邪教,倡导文明”活动,增强职工群众的法制观念,使职工群众进一步对社会的了解,对家庭社会关爱,为稳定工区治安秩序奠定了基础。
1、截止至今,我工区没有发生一次刑事案件,工区结合每人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建档登记,工区领导小组定期走访,了解职工群众思想动态,开展经常性的帮教工作。
2、我工区密切联系群众,时刻了解职工的生活情况,及时调解职工群众的纠纷,努力创造安定祥和的生活环境。今年下半年以来,我工区共调解矛盾1起,做好了邻里文明的和睦相处这项工作。
针对工区养殖区域,外来流动人口比较多,结合计划生育工作,对外来人口进行了入户登记调查和并签定流动人口暂住合同,对他们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让他们自觉维护环境卫生、治安秩序。
工区认真做好安全生产防暑工作,充分依靠社会各种力量,协调一致,齐抓共管,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 矫正服刑思想总结 ⍟
在期间,通过司法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及我所在单位领导的教育,本人思过悔过,充分认识到所犯罪行的严重性,因自身的法制观念、组织纪律观念淡薄,这件事,已对造成了社会不好的影响、对自己的家庭带来沉重压力和精神负担。社区矫正期间我一直在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对自己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有了新的认识:
1、思想上,我牢固树立廉政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广泛征求其他人的意见和建议,加强自身自律能力,严谨务实、实事求是,忠实履行职责,有力促进各项工作的发展和提高,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努力克服和改进。
2、生活上,我一生以此为警示,始终保持着这种法律和道德上的清醒!在警醒之后及时地改正错误,要求自己做人必须有良知,讲道德,光明磊落。真正认识到学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在我的心头悬有一把法律之剑,做事三思而行,切莫因一时冲动犯下大错而悔恨终身,所以,今后不该做的事情,我绝对不要做!
3、工作上,改造态度不端正,无视家人的盼望,改造思想不纯,服法不认罪,牢记过去沉痛教训,要正确对待社会,对待人生,做遵纪守法、自食其力,成为社会上有用的好公民,万万不可感情用事了,重蹈履辙、重新犯罪。要做一个真正的有良心的人,要对得起父母的养育,要对得起政府的挽救之情,要让自己不白活一生。从今要老老实实地接受改造,不要辜负亲人对你们的期盼,要真心、有诚意、有恒心、有信心,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
接受矫正后,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会同社区家庭中心社工,及时主动地与我联系,苦口婆心地劝导我,帮我查找犯罪原因,正确认识自己的犯罪行为,使我深刻地认识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道理。同时,他们对我以及对我家人都非常关怀,我在社区服刑没有一点点被歧视的感觉。正是有了社区矫正,为我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社会环境,使我看到了生活的希望,树立了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信心,渐渐地从阴影中走出来。我深深地感到,社区矫正处处以人为本,矫正工作者并没有因为我是一名罪犯而对我另眼相看,他们帮助我,教育我,经常走访我的家人,还代表政府给予我和我的家庭极大的关心和照顾。
他们帮助我,教育我,经常走访我的家人,还代表政府给予我和我的家庭极大的关心和照顾。还有很多,让我这个‘犯罪人’体会到了社区矫正的‘人性化’,使我处处能感受到政府对我这个误入歧途人的关心和帮助。我也感到,一个人必须行得正、坐得直,只有切实地以法律作为约束自身行为的准则,才能立足社会。我想,我会在以后的日子里,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在司法所干部的帮助和教育下,努力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加强自我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早日从一个‘犯罪人’回到‘社会人’,成为一名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此致
敬礼!
汇报人:
日期: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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