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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叔叔的小屋观后感(系列十七篇)

发表时间:2026-10-27

◍ 汤姆叔叔的小屋观后感 ◍

怀着沉重的心情,轻轻地合上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脑海中顿时思绪万千:不禁地想起了那位美国黑人奴隶——汤姆,在惨无人道的奴隶制的压迫与艰难生活下,而更多的,只剩下对美国黑人的万般同情和惋惜。同时,一股股气愤的火焰油然而生。

一个人的灵魂破灭了,那就意味着他只剩下一副躯壳。汤姆,一个命运坎坷的黑人,即使肉体受到非人的摧残,他仍然坚信着,上帝守护一切生灵。

初看这本书,我本以为汤姆和他的妻子遇到了一个好东家,书中所讲的应该是一个幸福故事。但我错了,汤姆的命运竟一波三折。起先,他幸福地生活在谢尔贝先生家,因为种种原因,后来他竟被凶残的雷格里买了回去。一个人的自由竟然变成了交易的货物!至此,我不能不为主人公汤姆的命运哀叹。在汤姆的那个时代,黑人根本没有尊严、自由,没有社会地位,有的只是无尽的凌。我不明白,社会应该是人类共有平等、民主的社会,每一个人都应享有社会赋予的基本权力,为什么黑人就该承受这样的不公?为什么在那个时代就没有人站出去控诉那些惨无人道的奴隶制呢?为什么人与人之间不能互敬互爱,取而代之的却是种族歧视呢?

这让我想起《三毛流浪记》中的三毛,他从小四处流浪,没人疼,没人爱。四处遭白眼,善良的他好心帮助别人,却好心没好报……三毛和汤姆都受到不同平的待遇,都被人欺负,但他们在黑暗的社会里依然保持着真、善、美的心灵。可这种善心,依然使他们与黑暗的社会格格不入,让他们受尽折磨,最终,汤姆还凄凉地死去。

黑暗的社会啊,你把黑人朋友们的自尊、自信、自由任意践踏,你把他们的思想套上了枷锁,你将他们推入了痛苦的深渊……汤姆啊,我为你悲鸣,如果你不曾生存在那个时代,或许你早已是家喻户晓的大善人;如果你不是黑人奴隶,或许你有望成为一个忠于职守的管家;如果面对雷格里的凶残,你不逆来顺受,听命于他,你也如不此痛苦地死去……但如果不是遮掩,你也就不是我所钦佩、赞颂的那个善良、正直、衷心的汤姆了。汤姆啊,为什么你明知雷格里的奴仆会被他折磨致死也不愿意听从凯西的建议逃离魔掌呢?你太忠厚了,但对于那样的主人,我坚信你应该背弃他,即使要有用生命去交换,那也是值得的,因为你为他尽忠,他不仅摧残你的肉体,还用卑鄙的手段吞噬你的灵魂。但你坚守了你的灵魂。

汤姆的人生是个悲剧,但汤姆的灵魂闪耀着人性的光辉!

◍ 汤姆叔叔的小屋观后感 ◍

前些日子,我拜读了斯托夫人的成名之作《汤姆叔叔的小屋》,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贺静悦。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笃信宗教的汤姆叔叔;有勇有谋、聪明好学的混血奴隶乔治;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其中,我还是想说说汤姆叔叔,他爱帮助人。

有一位小女孩叫伊娃,当汤姆叔叔被轮船送到新奥尔良的途中,伊娃不幸落水,是汤姆叔叔救了他,伊娃为了感谢汤姆叔叔,恳求他爸爸买下了汤姆,在跟随圣克菜尔家来到新奥尔良后,汤姆成了圣克菜尔家庄园的一名马车夫。不过,汤姆在这里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和伊娃一起度过的,读后感《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贺静悦》。

我还敬佩书中的一个人是黑奴小姑娘托普西是黑人里最黑得了,一双圆圆的明亮的眼睛像玻璃珠子一样闪闪发光,外貌有点怪,脸上的表情是精明与狡吉的奇妙组合,像个小妖精似的。她爱偷东西,偷了之后还撒谎,摆出一副无辜的表情;她品行不端,对所有惹她的人实施报复,恶作剧;她会趁着主人出去,疯闹几个小时,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她的主人想尽了一切办法惩罚她,教育她,试图改变她的不良习惯,但没有用,这只是因为没有爱!这本书通过对汤姆和乔治·哈里斯夫妇这两种不同性格黑奴的描述,告诉读者:逆来顺受、听从奴隶主摆布的`汤姆难逃死亡的命运,而敢于反抗、敢于斗争的乔治夫妇得到了新生。因此,《汤姆叔叔的小屋》对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特别是对美国废奴运动和美国内战中以林肯为代表的正义一方获得胜利,产生了巨大的作用。

◍ 汤姆叔叔的小屋观后感 ◍

忙中偷闲,我看完了《汤姆叔叔的小屋》。整个故事情节曲折,耐人寻味。小说以黑奴汤姆为中心,描写了一些奴隶的命运。同样是奴隶,黑奴伊丽莎不甘心让奴隶主决定自己生死,为了避免儿子哈利被卖掉,领着儿子连夜逃走,找到丈夫后,带着孩子,历经艰险,终于在废除奴隶制度组织的帮助下,成功地抵达加拿大,获得了自由;而受奴隶主灌输基督教精神、逆来顺受型的黑奴汤姆,甘愿听从命运摆布,被多次买卖,始终摆脱不了悲惨的命运,最终遍体鳞伤地离开了人世。书中所有的奴隶都是奴隶主的私有财产,他们的家庭可以任意被拆散,夫妻分手、母子别离是司空见惯的事。书中还有许多在拍卖场被拆散的母女、母子,如苏姗和爱默琳等等。这些妻离子散、骨肉分离的场面的描写具有撕心裂肺、催人泪下的效果和震撼人心的力量。在我们看到奴隶制的罪恶时,也看到了闪烁在汤姆叔叔身上的人性的光芒。

当主人希尔决定卖掉汤姆和女仆艾丽莎的儿子吉姆来偿还债务时,他并没有听从艾丽莎的建议逃走,是因为他知道现在主人面临破产的困境,这是自己能帮助主人的唯一方法了,于是他义无反顾的留下来等待着即将到来的厄运。这是忠心耿耿、为别人着想的汤姆叔叔。

当小伊娃落水时他奋不顾身地跳下冰冷刺骨的海水救起了落水的小伊娃:当船在海上航行时,每当底舱的水手遇到紧急情况时他都会主动去帮忙,他赢得了所有水手的一致称赞。当汤姆看到女奴病病歪歪、全身发抖,似乎就要累倒时,就把自己袋里的棉花倒了一些在她的袋子里。这是乐于助人的汤姆叔叔。

当烈格雷要求汤姆叔叔鞭打女奴时,汤姆叔叔宁肯自己遭受鞭打也没有半点抱怨;当汤姆叔叔协助女奴逃走时,他平静地面对暴力,毫不畏惧,说出了“我什么都知道,老爷,但是我什么也不能说,我宁愿死!这是善良的汤姆叔叔。(工作总结之家 WWw.dG15.COm)

◍ 汤姆叔叔的小屋观后感 ◍

如果在中国孩子中间提到奴隶制这个词,也许他们会一脸的茫然,但是如果向美国任何一个黑人提起,这会使他们立刻回想起自己的长辈在这些年中受到的那些不公正待遇,美国的白人对黑人人格的无限践踏,那些惨痛经历在当今社会讲述,也会令绝大多数人唏嘘不已,这就是《汤姆叔叔的小屋》的故事主线黑人对奴隶制的抗争。

书中的汤姆叔叔就是一个奴隶中的典型,他温顺,虔诚,对主人忠心耿耿,堪称奴隶中的模范。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处处为主人着想的奴隶,却死在最后一个残暴主人的棍棒之下,作者在这里画上了一个问号,然后就毫不犹豫的结束了文章,问号之后再也没有了下文,作者是一种怎样的情怀,笔触细腻的描述,让人充满了对被奴役的以汤姆为代表的奴隶们的深深同情,在主人翁不存在了,心力交瘁的他还能再说些什么呢?读者,历史会给出最公正的评判。

不得不说,奴隶制让奴隶们妻离子散,过着非人的生活,但是一个制度之所以长久的存在,必有其原因,奴隶制大肆流行,主要是在南部,而南部的种植园需要大量的劳动力,而廉价劳动力的最佳人选就是黑人。想一下,如果换位思考,让白人体验一下黑人残酷的奴役下艰难的生活,白人又是什么反应,所以人应该是平等的,不能因为肤色而受到歧视,这不正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的最好体现吗?

◍ 汤姆叔叔的小屋观后感 ◍

《汤姆叔叔的小屋》叙述的故事发生在实行奴隶制的那段黑暗的年代。故事的主人翁一个名叫汤姆的壮年黑奴,他聪明、老实、虔诚、能干,但主人家却因资金紧缺、债台高筑,迫不得已把他们最喜欢的黑奴汤姆,还有女仆伊莱扎那个机灵、可爱的孩子小哈里,卖给奴隶贩子黑利来抵债。

伊莱扎听到这个可怕的消息后带着小哈里连夜逃走,在千辛万苦的跋涉后,最终抵达了当时被称作自由洲的加拿大。而可怜的汤姆以奴隶贩子的拍卖品这个身份上了一艘轮船。然而,幸运女神正好睁开了眼睛在船上,他被仁慈的庄园主圣克莱尔买走。

不过好景不长,汤姆服侍新主人不久后,圣克莱尔便在一次意外事故中与世长辞,他的财产统统留给了他冷酷无情的太太玛丽。玛丽拍卖掉了属于她丈夫的那一部分黑奴。而汤姆落到了一个凶残的种植园主雷格尔手里,最后惨死在他的毒打下。

汤姆一出生就是一个不起眼的奴隶,受别人的压迫。因为是一个奴隶所以汤姆的聪明被埋没了,从小不能上学,每天天不亮就要下地干活,主人要他干什么他就要干什么没有一点自由,这种规定是不公平的,所以我要好好学习长大以后把这项规定掀翻。

《汤姆叔叔的小屋》堪称是一本十分精彩的书,书里揭露了奴隶制度的黑暗与邪恶,许多像汤姆这样善良的人都有一个悲惨的结局,可能汤姆也只是其中的一个例子吧!就像圣克莱尔对他的堂姐奥菲利亚说的:这只是你能从窗帘缝往外看到的一个例子罢了。

这就是我读《汤姆叔叔的小屋》的感受。

◍ 汤姆叔叔的小屋观后感 ◍

我的观点与有些人或者大部分人的想法也许有所冲突,这些认为汤姆是这部小说中最正面的一个人物,它胜过小说中的所有人。但仔细想想,为什么他最终放弃了,而伊莱扎是仔由和幸福的生活。小说开头,两个人的处境完全一样。小说结尾,两个人的处境大不相同。是因为命运吗?

所以我通过阅读这本小说,并对人物进行了非常仔细分析,我知道了既要忠诚,也要学会随即应变。更加重要的是,有了想法一定要有行动,不然想法还只是想法,而非成为现实。

◍ 汤姆叔叔的小屋观后感 ◍

在这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终于读完了美国的比彻?托斯夫人写的《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只是一本充满爱的作品,合上书。我还沉浸在哪个19世纪黑暗的美国社会。我既悲愤又怜惜:为什么善良,好心的人都会落得如此下场?心地善良、笃信上帝,宁可牺牲自己也不出卖他人的汤姆叔叔;聪明好学、有勇有谋的奴隶乔治;活泼野性、自尊爱人的小姑娘托普希;敢作敢为、性格刚烈的凯西;可爱、单纯,犹如一个小天使的伊娃……为什么他们都无法逃脱厄运的折磨?

在这本书中,我最钦佩的人就是伊娃了,伊娃不仅有着天使一般的美丽的脸庞、纯洁的心灵,还能够不分彼此地,平等地对待每一个人,无论是再低贱的人,要是他们有困难或需要帮助,她就会尽自己的所能去帮助他们。可是,她自己的命运始终无法改变——她有一个自私的母亲,她从没感受到母爱的无私与伟大 ,但她依然爱着她的母亲,因为她天生就有一个爱人之心。虽然她的生活并不幸福美满,但她认为自己至少还有个家,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虽然她时刻被病痛折磨着,虽然她只能在煎熬中度过生命的最后一刻,但是她感受到了爱。她善良的心让她在生命的最后一刻都不忘给黑奴们自由。

当然,我也比较喜欢汤姆叔叔,因为汤姆叔叔强壮、有礼貌,道德高尚,被人们当做牧师一样尊敬。

每当祷告会开始的时候,汤姆叔叔的小屋就挤满了黑奴,大家都爱听他祷告。这样大家都暂时忘记了忧愁和烦恼,沉浸在对天堂的向往中。每次祷告时汤姆叔叔家充满了祥和与安宁。汤姆叔叔的主人要把汤姆叔叔和小哈利卖给另一个主人,可主人的夫人想用她手上的金表来换小哈利,但是已经来不及了,契约已经在别人的手里了。

这本书的最后结局是美好的,但我对里面众多黑奴的死亡感到无比伤感。黑奴的命运是多么悲惨啊!被主人指使做不愿意做的事情,还被殴打,多么可怜啊!为什么拥有白色皮肤的人心却狠得像个恶魔?他们只知道自己是个需要别人尊重的人,却把黑奴当做了一件任人践踏,欺凌的垃圾。为什么肤色不一样,他们的命运就要有天壤之别呢?黑人和白人存在什么样的差距,为什么黑人就要成为白人的奴隶呢?从书中黑人的形象:精明能干、吃苦耐劳、善良,可以看出黑人与白人并没有差距,无论是什么肤色;无论是什么出身;无论是什么种族,都是一样的。在这个大千世界里,没有高贵与低贱,因为所有人都是平等的!

就想法布尔曾在《昆虫记》里写到对生命的看法:“万物都是平等的,不管它多么微小,至少它也是生命。现在的社会没有压迫,人人都是平等的。只有平等才能创造和谐的社会,现在我们住着宽敞舒适的房子,吃着美食佳肴,过着平等、幸福、快乐的生活。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 汤姆叔叔的小屋观后感 ◍

汤姆叔叔有一座简陋的小木屋。当他在植物园干完一天的农活,满身疲惫的回到家里,妻子为他烙着他最爱吃的“锄头饼”,而屋子的另一头,自己的两个儿子正在教他们的小妹妹走路。虽然他们很贫穷,但日子温馨,家庭和睦。

可好景不长,汤姆叔叔是一个没有独立人格,可以任主人随意当成货物买卖,随意凌辱,甚至鞭打毒杀的黑奴。原主人谢尔比先生对他们这些奴隶还比较和善,允许他们搭建自己的幸福小屋。可是谢尔比先生生意亏本把汤姆卖了。于是汤姆的小屋,他所拥有的幸福小屋在风雨中飘摇。

勒格里买下了汤姆,见他结实能干,就想将他训练成一民监工,鞭打他的同伴。汤姆一口否决,他宁愿自己多干点活,也不愿让同伴吃苦。勒格里用火烧、水浸、鞭打、断食等方法折磨他。可是汤姆他始终坚持善良。他的信仰,像一座堡垒,坚不可摧。

读着这本书,我想起了哥白尼、布鲁诺等科学家,他们面对世人的唾骂,面对教会的拷问,面对火刑的炙烤,仍然坚持真理。因为他们的信仰,我们才离真理更近了一步。

我又想到了“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文天祥,“要留清白在人间”的于谦,“不为五斗米折腰”的陶渊明……他们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但坚持大义是士大夫的信仰。

我想起了的女排决赛,俄罗斯队连赢两局,再拿一分就可获得冠军。当观众开始离场,女排健儿的内心丝毫没有动摇,一分一分紧咬,终于反败为胜。不到最后不放弃,这是她们的坚持,也是她们的信仰!

一个人只要有信仰,就会离梦想更进一步。那么,我们的信仰是什么呢?

我想起《战狼2》的最后一段话: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们,当你遇到危险时,不要放弃。请记住,你背后有一个强大的祖国!

我想我明白了,祖国就是我们的信仰,她在我心中——坚不可摧!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有幸阅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名著。这本名著是由美国作家斯托夫人所写的。读了这本书后,我被书中的人物的悲惨命运所深深地打动和感动。书中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都给我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其中就有汤姆叔叔和小姑娘托普西。

汤姆叔叔正直善良,忠心耿耿,乐于助人,能干勤恳,就是这样一位品德楷模也被卖了多次。作为希尔比先生庄园的黑奴总管,汤姆叔叔任劳任怨,把自己的聪明才智都运用在了对主人庄园的管理上。尽管他被自己的主人卖掉,住在比地狱还要黑暗的地方,但汤姆叔叔依然怀着一颗善良的心感化着身边的每一个人。

托普西是一个聪明活泼却野性难改的黑奴小姑娘,托普西有着一双又圆又大的闪闪发光的眼睛,脸上的表情满是精明。她不仅喜欢偷东西,还偷了之后不承认,摆出一副被冤枉的神态。她还会对一些招惹过她的人进行报复。尽管奥菲利亚小姐怎么惩罚她,她总是不听,甚至还会更过分。而形成这样的原因还是因为她缺少爱。

本来是很可爱的她,却从小在打骂的环境下成长,养成了爱撒谎、偷东西的坏习惯。

但是,自从天使般的伊娃对她说出爱她的时候,她的眼睛立刻湿润了,她的心灵从此得到了一缕阳光的滋润。从此,她学会了关心别人,下定决心改掉了坏习惯。

在现实生活中,仍然有很多像托普西一样的人需要我们去关心他们,用一颗充满爱的心去滋润他们的心灵。

这个假期,我读了一本斯托夫人的《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让我沉浸其中,非常感动。后来,我查阅该书历史背景,了解到故事是发生在美国废奴运动时期,这是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读完《汤姆叔叔的小屋》,我对汤姆肃然起敬。

这本书讲述一个叫汤姆的黑奴,因主人欠债而被卖,之后不停辗转买主,最后在南方的一个种植园,因不肯说出两个逃走的女奴的下落,被主人狠狠鞭打致死。

读到汤姆之死,我不禁为汤姆感到悲伤和气愤,汤姆的正直、善良经受住了一切考验,甚至临死还在宽恕自己恶毒的主人。他爱那些同为奴隶的黑人,因为他们同样深受苦难,他爱那些对他好的主人们,因为他们同样善良;他爱那些同样爱他的人,可是他为什么对那些残忍、贪婪、十恶不赦的奴隶主同样充满关爱呢?这就是他无上的爱。是的,他信仰上帝,可他不知道,他自己也同上帝一样满怀爱心。

我深深地敬佩汤姆,也同情他,而我厌恶奴隶制度,谁说黑人生来就低贱?虽说现如今早已废除了奴隶制度,但我还是感到人们或多或少看不起黑人。在《哈利波特》的舞台剧中,女主角赫敏由一位黑人姑娘出演,这就引起评论认为应该由白人来演,我甚至也认为赫敏应该是个白人姑娘。可后来我想起,原作者罗琳只说了她棕色的眼睛和卷发,并没有说她是个白人。这时,我不禁羞愧又十分惊诧,或者我们对黑人的歧视依然存在,甚至是在骨子里的,不过我说不清楚是因为历史还是肤色。

不管怎么说,我是喜欢汤姆这个人物的,他可以爱任何人,我甚至不能深爱那些爱我的人,与汤姆相比,我的爱是多么自私和狭隘啊!在汤姆伟大的人格面前,我又是多么渺小啊!我为汤姆无上的爱而动容,也为自己的爱的狭隘而惭愧,这本书也使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人无论经历怎样的苦难,大爱终归无疆。

前些日子,我拜读了斯托夫人的成名之作《汤姆叔叔的小屋》。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笃信宗教的汤姆叔叔;有勇有谋、聪明好学的混血奴隶乔治;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人性泯灭、天良丧尽的雷格里;有正义感、但随波逐流的圣克莱尔等栩栩如生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使我最难以忘怀的是聪明活泼但野性十足,后来被调教得自尊爱人得黑奴小姑娘托普西。

托普西是黑人里最黑得了,一双圆圆的明亮的眼睛像玻璃珠子一样闪闪发光,外貌有点怪,脸上的表情是精明与狡吉的奇妙组合,像个小妖精似的。她爱偷东西,偷了之后还撒谎,摆出一副无辜的表情;她品行不端,对所有惹她的人实施报复,恶作剧;她会趁着主人出去,疯闹几个小时,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她的主人想尽了一切办法惩罚她,教育她,试图改变她的不良习惯,但没有用,这只是因为没有爱!

想想吧!这原本可爱的孩子,一生下来就沦为奴隶,她的一切只属于他们的主人,那些所谓主宰着她命运的主人。她从小就在奴隶主的打骂中成长,令她养成了说谎、偷东西的坏习惯,把她原来那美好、纯洁的心灵玷污了。在这种毫无尊严,经历着骨肉分离,整天遭受鞭打的情况下,怎么才能拥有高尚的品德和坚定的信仰呢?只有纯洁,美好,无私的爱才能拯救她的心灵!当天使般的伊娃对她说爱她的时候,托普西的眼睛里蒙上了泪水,她的心灵受到了一缕爱的阳光。果然,托普西以后变好了,她努力争取关爱别人。这是打骂,说教永远达不到的效果,充满爱的一句话超越了一切!这就是爱的力量!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许多像托普西一样的孩子。他们品行不良,没有爱心,不可理喻,那么千万不要厌恶他,用爱去理解,宽容,剥去绿色嫩芽外的一层枯黄的东西,用爱来感化麻木的心灵。要永远记住;爱的力量是巨大的,至高无上的!《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名着出版至今已有一百五十多年了,它之所以能在今天依然使读者们深深感动,也是因为作者在书中宣扬的博爱与人道在奴隶制消失的今天已然是人类永恒的追求。

前些天,我无意间翻开了藏在我书架上一本已尘封已久的一本书——美国著名女作家比彻·斯托夫人笔下的《汤姆叔叔的小屋》。然我深深感受到当时美国白人对黑人的歧视之重,作者能反映出这一现象的了不起。

19世纪中期,美国北方肯塔基州农场主谢尔比家有一名忠心维护主人利益的黑奴,大家都称呼他为汤姆叔叔。因主人在股票市场投机失败而破产,主人只好将此汤姆等十名黑奴卖给奴隶贩子利格里抵债。一起乘船运回南方。在船上一个得了不治之症的小女孩,特别喜欢汤姆叔叔唱歌,就坚决请求她的父亲圣克莱尔买了下汤姆叔叔、由于圣克莱尔主张解放黑奴,利格里等奴隶主对他恨之入骨,所以下毒手将他暗杀,从此,汤姆叔叔又落入奴隶贩子利格里手中。汤姆叔叔为解救不愿充当利格里玩物的奴女卡茜,被车撞得重伤致命。他在生命奄奄一息的时刻,终于悟出了只有斗争才会有自由的真理。他督促黑奴们尽快离开这人间地狱,于是黑奴们砸开水闸在白人的帮助下,与利格里展开斗争。这时汤姆叔叔躺在他的小屋里,眼看着利格里自认失败落魄离去,对自己黑人同胞能取得胜利,以及有许多白人都站在他们一边而无限欣慰地离开了人间。

作者在书的最后一章详述她的书中的情节均有事实根据,并对蓄奴制进行了义正言辞的批判。表达出来了自己的想法,反对把黑人“硬塞到”非洲的利比亚去。这在当时的美国都是超过世人一般见解的。

很多人每以汤姆的形象过于温良软弱而对本书提出批评,但我认为作者反应出了当时真正的美国。逆来顺受、听从奴隶主摆布的汤姆难逃死亡的命运,而敢于反抗敢于斗争的乔治夫妇得到了新生

《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名著出版至今已有一百五十多年了,它之所以能在今天依然使读者们深深感动,也是因为作者在书中宣扬的博爱与人道在奴隶制消失的今天已然是人类永恒的追求。

◍ 汤姆叔叔的小屋观后感 ◍

今天,我细细品味了一本经典名著《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完这本书后,我百感交集,有愤怒,有感动,还有对黑奴们的同情。

我之所以愤怒是因为那些奴隶贩子唯利是图,冷漠无情。圣克莱尔的太太玛丽自私自利、冷酷无情,以自我为中心,完全漠视奴隶。奴隶主雷格里更是人性泯灭,丧尽天良,他曾经一脚踢晕了他的母亲,对奴隶更是残酷无情,他还亲手打死了汤姆。

我感动是因为汤姆为了鞭打别的奴隶,让雷格里把自己往死里打,最终打死了他!

我很同情他们,因为他们就拥有一点黑人的'血统,就被那些奴隶贩子无情地鞭打、杀害,甚至在棉花的大忙季,奴隶贩子逼着奴隶每天干十几小时,只给一点玉米做口粮,完不成任务还要对他们施以鞭打。

这本书让我明白,世界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但世界上还是好人多,我们也要做个好人,帮助他人。

◍ 汤姆叔叔的小屋观后感 ◍

文学名著作为人类思想的精华,历来是大家学习和学习的典范。也是文化传承的必修课。阅读后的感受与其说是一种作业,不如说是一种于原作者的思想交流与碰撞。

今天,我细细品味了一本经典名着——《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完这本书,我记得有两个最深刻的人物:一个是汤姆,他忠于主人的利益。

另一个是哈里,他和他的父母一起经历了困难,最终成功地到达了加拿大。有一位小女孩叫伊娃,当汤姆叔叔被轮船送到新奥尔良的途中,伊娃不幸落水,是汤姆叔叔救了他,伊娃为了感谢汤姆叔叔,恳求他爸爸买下了汤姆,在跟随圣克菜尔家来到新奥尔良后,汤姆成了圣克菜尔家庄园的一名马车夫,不过,汤姆在这里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和伊娃一起度过的。

我还敬佩书中的一个人是黑奴小姑娘托普西是黑人里最黑得了,一双圆圆的明亮的眼睛像玻璃珠子一样闪闪发光,外貌有点怪,脸上的表情是精明与狡吉的奇妙组合,像个小妖精似的。她爱偷东西,偷了之后还撒谎,摆出一副无辜的表情;她品行不端,对所有惹她的人实施报复,恶作剧;她会趁着主人出去,疯闹几个小时,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她的主人千方百计地惩罚她,教育她,并试图改变她的坏习惯,但没有奏效,只是因为没有爱!

这本书通过对汤姆和乔治·哈里斯夫妇这两种不同性格黑奴的描述,告诉读者:逆来顺受、听从奴隶主摆布的汤姆难逃死亡的命运,而敢于反抗、敢于斗争的乔治夫妇得到了新生。因此,《汤姆叔叔的小屋》对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特别是对美国废奴运动和美国内战中以林肯为代表的正义一方获得胜利,产生了巨大的作用。

◍ 汤姆叔叔的小屋观后感 ◍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我百读不厌的一本书,直到现在,对其情节我依然印象深刻。

这是一本非常精致的中篇**,**主要讲述了黑奴汤姆被卖后的挫折,以及另一个奴隶伊丽莎和她的丈夫的冒险经历。我喜欢圣克莱尔和伊娃的仁慈,讨厌格雷戈里的**。书中每人都活灵活现,有着与众不同的性格和精彩纷呈的经历。

书中给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人非汤姆莫属。他被主人炒得像一张罚单,并不是为了他主人没有生命和诗意的钱。面对黑心奴隶主烈格雷的一次次打骂,他竟没有一丝怨言,当卡西要进行逃亡时,他却宁愿呆在“鬼地方”,对待主人忠心耿耿。

有时候,我觉得汤姆很固执,有点笨。可能是我没有站在他的角度,不理解他。在吃不饱、穿不暖的“鬼地方”,汤姆照样把自己一周的的口粮磨成面后,在筋疲力尽的情况下仍然去帮助别人磨面。

汤姆的经历很有同情心。他在困难面前的勇气和善良值得尊敬和学习。读**想想自己,我想在正常的生活中,无论遇到什么样的挫折和困难,我们都应该勇敢地面对,充满希望。幸福来自奋斗,奋斗是艰苦的,奋斗是曲折的,奋斗是长期的。我们一定要有信心,努力奋斗。

2.对你吹拍人,最可能.**的颜色有的男孩子**白的话就很穿衣服,那么如果你是比较黑的话呢,小编建议就不要穿白色的t恤或者黑色衬衫,这样的话就会显得你**更加的黑,是很不好看的。**黑的话可以穿一些浅色一点例如灰色,棕色的话就会比较协调。

三。男孩子不应该穿紧身衣,因为他们真的不好看。如果你是比较瘦的话,就会显得你很瘦弱,比较胖的话,就会特别的显胖。

你可以穿宽松的裤子。例如,宽松的运动裤和工作服也是不错的选择。这些裤子能更好的拉起腿型,而且整个人看起来更气质。

4.男生脖子就不要带过粗金链子了,那样的话就会显得你比较的粗糙。就像一个大老头,给女孩是一个社会朋克。

脖子的话可以戴一些小一点的金链子为主,不要有过多的装饰,那就可以了。背叛你。伤你最深的人,一定是你最爱的人。

百分之七十的**案发生于熟人之间。“生虎犹可近,熟人不可亲。”

3.胆小的男孩一般能成大事。打仗前思后想的,才是帅才。流泪的男人一定有爱心。举棋不定是一种美德。

4.爱骂人的人,内心都很恐惧城城城城城城城城城墙砖在需要需要佛挡杀佛厅夺奇才需要无可奈何城需要在大声厅城需要城需要需要需要需要厅城枯要佛挡杀佛奇才厅无可奈何厅枯需要需要大规模枯枯。长角的动物都不是食肉动物。一群人中最安静的人往往最有实力。

“动如火掠,不动如山。”

5.背叛你的女孩,再侮辱你,一生命薄。恶有恶报。早年的“班花、校花”,有几个会有晚年的幸福?“猛虎别在当道卧,困龙也有上天时。”

6.重情眄一城在在在地在震夺在在需要城城城城城城之人,难有爱情之幸福。当你说岀爱字,你就处于被动。爱情的真谛是“欲擒故纵”,鲜花大都插在牛粪上。

“骏马常驮痴汉走,巧女常伴愚夫眠。”1.不要怕被别人

三。一流的人有本事,没有脾气;二等的人有本事,有脾气;末等的人没有本事,脾气大。

3不要用女朋友的数量来显示你的魅力。你完全可以下上上睛一睛睛睛一步一步下焉睛一睛焉用事业和顾家好男人来展示你的优秀。

◍ 汤姆叔叔的小屋观后感 ◍

我读完《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心情真的很坏。当时黑奴的生活太悲惨了,都让人难以想象。

主人公汤姆就是黑奴,他忠心耿耿、诚实能干、热心善良,因为形势所迫被主人买到别的地方,被迫和家人分离,现在的主人圣克莱尔生性善良、正直,对仆人很好,尤其是她可爱的女儿伊娃特别喜欢汤姆,总是叫他汤姆叔叔。可是好景不长,懂事的小伊娃身体一直不好,最后离开人世,圣克莱尔也因为想小伊娃,在咖啡屋喝酒,却出了意外失去了生命,汤姆又被恶主人买走,最终被折磨而死。

从书中,我了解了当时制度的不平等,黑人的地位太低,真让人难以理解,也让人同情,可怜的汤姆临死都没见到她的家人,在善良的圣克莱尔家时,还幻想着得到自由,可由于主人的意外,让他的梦想破灭,最终走向死亡。我想说一句:世上人人平等,不应该有种族歧视,只有这样世界才会祥和、平静。

◍ 汤姆叔叔的小屋观后感 ◍

书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更是我们的朋友,从中我学到了知识,受到了熏陶。它就像一面镜子,告诉我哪里不对,哪里需要改进,哪里可以做得更好。

《汤姆叔叔的小屋》这个故事很精彩,可伊娃和小黑奴托普西的故事,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伊娃的爸爸圣克莱尔带来了一个调皮捣蛋的小黑奴托普西。她很小的时候就在拍卖商家里做奴隶,她不知道自己现在几岁了,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出生的,她甚至不知道自己的爸爸妈妈是谁,更不知道爱是什么,因为她根本没体会过“爱”,这使得她成了一个调皮捣蛋、爱偷东西、还撒谎的人。但当善良的伊娃对托普西说:“我可以把东西分享给你,我爱你,希望你做个好孩子”时,她封闭多时的心门被打开了,托普西开始改变了,她努力地成为一个人见人爱的好孩子。这是伊娃信任和真诚的爱感动了她。

托普西勾起了我的回忆,曾经我犯过一个十分严重的错误。

一次,我偷偷地出去和几个同学玩,结果忘了时间。当爸爸发现我不在家时急得就像热锅上的蚂蚁,四处乱找,实在没办法了还请老师发了群信息,发动了所有能发动的力量!如果再找不到我的话,他就要去报案了。最终,爸爸还是找到了我,我原本以为他会狠狠地揍我一顿,可他只是把我批评了我几句。我知道他是担心我出事。在爸爸的责备声里透着一股关爱。就像《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中所写的:当托普西偷了东西后,奥菲利亚小姐虽然被激怒了,但她还是准备为托普西制订新的教育方案,希望托普西做个好孩子。

那天的晚饭我吃得很不是滋味。我慢吞吞地移进房间,挪到妈妈的跟前,忐忑不安地等待着妈妈更严厉的训斥。但望着妈妈那充满担心的眼神,我把自己所犯的一切错误都说了出来,眼睛不禁蒙上了一层雾水。虽然眼前的东西都已变得模模糊糊了,可我却清清楚楚地听到妈妈亲切地对我说:“润润,希望你能改正。妈妈相信你能做到,妈妈爱你。”听了这话,我泪流满面,心中像打翻了五味瓶一样难,忍不住一头扎进了妈妈温暖的怀抱,大声痛哭起来。尽管我犯了严重的错误,但爸爸妈妈依然爱我。我对自己说——今后绝不让爸爸妈妈再为我操心。

正是这样一种爱的力量激励着我不断向前,让我在生活中不断地克服自身一个又一个弱点,使我变得更完满。

“用爱去理解、感化受伤的心灵,就像一剂灵丹妙药。”这是《汤姆叔叔的小屋》教会我的。书是我们的朋友。

教师评语:

小作者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来体会《汤姆叔叔的小屋》故事中的人物思想,这是本文的亮点,体现了“我读书,我智慧”这一主题。“读书可以让自己有所成长”是阅读的灵魂也是本文的积极意义,这篇文章让读者体会到了“对于一个犯了错的人来说,应用爱去理解、感化受伤的心灵”这一积极意义。在今后的读书中,还是希望小作者多积累一些字词,多读一些美文,让自己的文章更具特色。

◍ 汤姆叔叔的小屋观后感 ◍

在我的阅读经历中,最令我振聋发聩的应当是美国作家斯托夫人所著的《汤姆叔叔的小屋》。当我一口气把这部书读完的时候,我的心灵为之深深地震撼了。没有想到,人类史上,还有这样令人发指的残景,这是阳光底下的罪恶!

种族歧视就象一堵墙把人间隔成了天堂与地狱。天堂里,以白人为首为了金钱的利益不惜把黑人作为私有财产,甚至把他们当作牲畜来进行贩运和变卖。地狱中,黑人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不仅平时象牲畜一样不停地劳作连温饱都保证不了,而且命运把握在主人的手上,每一次被贩卖都意味着与家人的生离死别和自己前途命运。

主人公汤姆是一个黑人,他勤恳忠厚,心地善良,正直诚实,任劳任怨,主人交给的事无论份内份外,他都兢兢业业,克尽职守,全心忠于主人。他信xx,现实生活中的悲惨不幸,都无法使他精神崩溃。一生境遇坎坷,但仍对生命充满了信心和希望。汤姆先后侍从谢尔比、圣克莱和勒格里三个奴隶主,前两个主人对他比较宽厚,无论是生产和生活,都对他给予了一定的同情和关照。而勒格里则是典型的奴隶主,对他无所不用其极,使他受尽了非人的折磨。无论对于哪个主人,他始终做到逆来顺受,毫无反抗精神。同他相比,另一个黑奴乔治,却让我们感到振奋。他敢于奋起反抗,他清醒地意识到,上帝和宗教是不能把他从苦海中解放出来的,只有靠自己不屈不挠的、大无畏的斗争,才能拯救自己,彻底改变自己的命运。最后,他凭着自己的机智勇敢,乔装化名,在废奴人的协助下,终于与妻子伊莉莎和儿子哈利一起逃到加拿大。我为黑人汤姆既敬重又悲哀,敬重的是,他虽然自身处于险恶的境地中,却时时不忘以一颗善良的心去关怀别人和帮助别人。在他的第三个主人勒格里种植园里,他不顾自身安危,偷偷把自己摘的棉花塞到那个上了年纪的病弱黑女人的篮子里,以免她因完不成任务而遭毒打。但结果还是让勒格里发现了,当勒格里责令他去鞭打那个黑女人时,他断然拒绝了,他宁肯自己遭受毒打也不肯去动手打同伴。还有,他冒着生命危险帮助伊莉莎携其幼子哈得和凯茜偕同爱米琳逃出虎口。然而,他又让我们感到悲哀,他以宗教作为自己的精神支撑,可悲的是把自己的命运寄托给了自己看不见的上帝,从没有想到反抗过。他在不断企盼他的前主人谢尔比来把他赎回去,结果最终他却惨死在勒格里的皮鞭之下。看到此我们不禁潸然泪下,我们愤怒于奴隶制对黑人灵魂与肉体的摧残与折磨。

所幸的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奴隶制被永久地埋葬在了万丈深渊。正如作者序言中所说的,“一个更加美好的时代,已经露出了曙光。”

永保一颗善良正直的心不向命运低头是我看完本书后得到最大的启示。就是今天,美国国内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着种族歧视,而他们却整天对别的国家的民主和人权大肆评论。我想,读《汤姆叔叔的小屋》不仅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同时还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 汤姆叔叔的小屋观后感 ◍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汤姆叔叔的小屋》,非常好玩。

《汤姆叔叔的小屋》主要讲的是汤姆是一个勇敢、正直、善良、能干 聪明的黑奴。他帮助了很多人,但在经过多次转卖之后,死在了一个农场主的皮鞭下,后来被他初始的主人的儿子买了回去。

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后,我深深地了解了什么叫残忍,什么叫可怜。农场主们就是残忍制造出来的最好的东西,他们就是恶毒,根本不知道黑奴有多累,多痛苦,只知道吃喝玩乐!黑奴就不同了,他们都是好人,善良的人,正直的人,全都是可怜的受害者。

《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强烈体现了当时黑奴有多惨,农场主有多无耻。我们的社会现在如此和平,我感到很幸福。

◍ 汤姆叔叔的小屋观后感 ◍

一百四十年前,你曾怎样在那场罪孽的火海中呻吟?一百四十年前,你又怎会从火里血里重新站了起来?人民在问,民族在问,历史在问……1861年,在美国的土地上留下了一道深深的血迹。

《汤姆叔叔的小屋》记述的就是当时的故事。这本书无情地揭露了南方奴隶制的残酷面目,再次激起北方人民的极度愤慨,南北矛盾尖锐,直到1861年美国内战爆发,才被认为是美国内战的导火索之一。在这本书出版之初,作者斯多葛夫人遭到美国南方地主的攻击,说她的描述完全不现实。

《汤》一书之所以能闻名于世,之所以能得到广大读者的赞赏,最重要的就是其对这样一段血泪史深刻细致的描绘。它不仅是一个宣传品,同样有其文学价值。该书已译成33种语言,影响深远。它激起了美国乃至全世界无数正义人士对奴隶制的愤慨,赢得了亿万人民的眼泪。

在中国也一样。事实说明了此书的强大感染力,也证实了它的成功。

谢尔比,肯塔基州一个庄园的主人,负债累累,被其他人控制住了。他被迫把庄园里最有权势、最忠诚的黑奴汤姆和谢尔比太太心爱的女仆伊丽莎的爱子小哈利卖掉,以偿还债务。伊丽莎偷听到消息,携子连夜逃走。途中,夫妻俩不期而遇,在废奴主义者的帮助下,逃到加拿大获得自由。

后来,乔治决定去非洲,为建设一个非洲国家而奋斗。这是一个敢于战斗的年轻黑人,因此走上了光明的道路。汤姆被卖给奴隶贩子海利,把伊娃救到了船上。小女孩的父亲圣克莱尔给他买了一个作家的奴隶,对他很好。

但老人很快久死了,汤姆落入残忍的庄园主雷格里的手中。在此期间,雷格里要求汤姆鞭打这个女人,但他拒绝面对面。然后凯西和爱弥丽打算逃跑。他宁死也不肯说出他们的下落,被活活打死了。

作者塑造了许多人物,汤姆是最主要的一个。他的忠诚和诚实受到人们的喜爱,他的正义感和帮助他人的精神更令人钦佩。作者对此人的刻画有血有肉,让人感动。

另外乔治·哈里斯这样的有志青年读来让人有一种快感,作者把对奴隶制的不满,通过此人渲泄了出来。他的英俊、聪明给人以深刻印象。可是在描写上功力不及汤姆,不够完整。

还有女黑奴凯茜,年轻的爱弥琳,读来更是令人同情。再如残暴的雷格里,做尽坏事,吸尽黑奴血,榨干黑奴肉,令人愤慨。

本书在思想性和艺术性上不乏有一点缺点,但总体上来讲,它确确实实是一部成功的作品。作者去过南方很多次,知道黑奴的悲惨遭遇,听过许多关于黑奴的故事。他非常厌恶并决心为废除这一制度作出贡献,所以他写了这部小说。

一百四十年前,黑奴为什么从罪恶之海出来?人民有答案,国家有答案,历史有答案

◍ 汤姆叔叔的小屋观后感 ◍

而与她结合的那位有志青年,虽然身为奴隶,但勤奋好学,而且人很聪明,他希望靠着他自己的努力换来更好的生活.但是不幸的是,在主人无情的压迫下,在知识的教育下,最终让他认清现实.并且,他也不像其他奴隶一样相信上帝,知识交会了他什么才是真实.

他所代表的是受过教育和压迫的年青一代黑奴

接下来介绍的是一个从小就体贴奴隶,长大后坚持要废除奴隶制度的人.他就是谢尔贝家的少爷:乔治少爷.

乔治大师一直很喜欢汤姆叔叔。故事结束时,他埋葬了可怜的汤姆叔叔。他生活在良好的生活环境中,在正确的教育下成长,最终解放了家里所有的奴隶

在伊莉莎(上面提到)逃亡加拿大的途中,曾经有一户人家对她施与了帮助.这家的主人是一位议员.伯德议员在我看来代表的是表面上支持奴隶制度,但天生善良并怜悯奴隶的一类知法犯法的人.

而他那**主义的太太更是坚定他帮助黑奴的想法.

既然这里已经说到了**教,我就不得不说一下我对它的看法了.从**中我深刻的感受到了它的两面性.对白人来说,一个信教的人会更乐于去帮助奴隶.

一个信教的白人不会受到各种各样的压榨与**.而一个信教的黑人,就像我们那可怜的汤姆,最终被人活活打死.不是说黑人信教就一定不好,这要看对什么样的黑人来说了,对于一些年长又软弱的黑奴来说,信教让他们对一切压迫和惩罚毫无抱怨.

而像哈里那样信教但有思想,认清现实的人来说,信教有助于他形成健全的人格.信教,从某方面来说,能唤起白人人们的同情心,引发出他们的良心.对后来的战争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而黑奴,被信教所束缚,这无疑削弱了他们的反抗精神,对废奴有着消极的作用.不过,如果没有信教的人的话,我们也不可能在**中看到基于信教才会产生的那些令人欢喜,让人感动的场面了^_^!

不扯远了,下一位人物要出场了.或许称她为天使会更适当一点,为什么这样说呢,看看下面的一首诗吧:

一颗初升的星星!照耀着

世间的生命-----

尘世之境无法照出这么动人的影子

一个可爱的精灵,雏形尚未齐全

一朵待放的玫瑰,香氛馥郁

这首诗拿来描写天使会比描写人更适合吧^_^.看完了本书之后,我是绝对同意作者的观点的.正式因为有了她的存在才使得那么多本该早已消亡的生命快乐的活着,燃烧着.

正是因为她,我们可怜的汤姆叔叔幸福地生活了好几年

伊凡杰琳,天使般的人物,我们亲切的称呼她伊娃.伊娃爱她家里的每一个人,把他们当亲人来对待,和他们嬉戏玩闹,从没有高低之分.她对家奴都体贴有佳.

她将主动帮助生病的奴隶。因此,在奴隶的眼中,她将进入天使的存在。尤其是汤姆叔叔,在找到了他的密友伊娃后,他每天都能给伊娃讲上帝的故事

无奈的是,天使总是要回到天堂的,一朵待放的花朵还来不及开放就先已凋谢.伊娃带着微笑,毫**苦的回到了她本该存在的那一片乐土.

伊娃之所以如此善良,与她的家庭环境密不可分。她衣食无忧,家境优越。最重要的是她有一个好父亲

她的父亲圣克莱尔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的形象,她的生活方式,性格,人生观,世界观等等都深深地印在我的心里。尤其是他对社会的看法让我深感

他虽然出身在豪门世家,但对奴隶一样很好.他对奴隶不压迫,不打骂,甚至对他们纵容.他从心底反对奴隶制度.

他不关心国家的政治,甚至让人觉得生活有点不羁。他有知识,所以他能很好地看到社会的本质。他知道社会的主导权只掌握在少数人手中

因此,奴隶摆脱了不了他们受苦难的命运.克莱尔不是一个**徒,他那轻蔑,放荡的态度决定了他不会是一个教徒.一个认清了社会本质,痛恨奴隶制度并且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在那时是不会成为一个教徒的.

其实,年青的克莱尔曾经想过靠自己的力量去改变这个社会,去推翻这种制度.但当时光飞逝,而越发觉得自己力量甚微,无法改变社会时,慢慢开始变得斗志全无,就只安其身,只顾眼前人了.不在有雄心壮志,能照顾多少算多少.

所以别人都认为他不问世事.他无奈,自责,他甚至认为,如果这个社会沉没,他愿意随之而去.总之,我对他还是很赞赏的.

好心人说了这么多。是时候介绍一些恶毒的人了

现在出场的是一个名叫勒格里的奴隶主.他简直是铁石心肠,凡是用拳头说话.他是一个典型的恶毒奴隶主的代表.不过可笑的是这样一个人,也会时不时的因为宗教而感到罪恶感,并且害怕不已.

虽然勒格里作恶多端,但我并不讨厌他.因为他是时代的产物,是避免不了的.

接下要介绍的是本书中我唯一讨厌的一个人物,一个女人.可能是看到了书中那么多善良贤能的北方妇人,突然看到她的反差很大吧.但无论怎么说,我果然还是非常的讨厌她----玛丽,圣克莱尔.

你猜的没错,她就是伊娃的母亲.

可能是因为从小就看着父亲对黑奴做的一切,耳濡目染.又或者是最毒妇人心.玛丽这个人让人厌恶.

不是因为她像其他奴隶主一样打骂奴隶,而是因为她仇恨的思想和性格。黑人在她眼里不是人,她总是高人一等。黑人都是**

黑人病了,她会说是想偷懒而装出来的.黑人妻离子散,他们不会觉得痛苦,因为他们没有感情.真感情只有自己才会有.

玛丽从心底藐视黑人,贬低他们.

作为妻子的玛丽,她从来没体贴过克莱尔.她每天卧床,天天头疼,还天天抱怨从没有关心她,在乎她.永远只有无尽的抱怨,从不会去体会别人的感情.

她更不是一个合格的母亲,她对伊娃付出的爱远不及他人,从小伊娃被姑妈照顾,教育,克莱尔每天和伊娃玩闹.而玛丽她却总认为自己最爱伊娃,似乎她对伊娃的爱无人能及.这样强烈的优越感,这种生活方式让人厌恶不已.

然而,伊娃和圣克莱尔已经成为明星的一员

最后来压轴的当然是我们的主人公汤姆叔叔了.他生得身材魁梧,胸脯宽阔,体格结实而有力,**黑中透亮;他有一副地道的非洲人的相貌,严肃,稳重,精明强干之中透露着忠厚善良的气质,他的神态令人见了肃然起敬,一看就知是一个自尊心很强的人,同时又兼有坦率,谦虚和纯朴的性格

作者选他作为主人公,因为从他一生的经历中,我们不但能了解当时那些利益熏心的人,还可以认识那些善良的人们.充分的体现出当时社会的一个现状.最后的时候还是因为信教害死了他,他拒绝了逃跑,最后被活活的打死.

但究其根本,还是因为当时的奴隶制度和社会环境.他做为一名黑奴,有着摆脱不了的命运.如果当时奴隶制不存在的话,我想他会是一位很棒的传教士,东西南北都会留下他的足迹.

但是信教,对当时的黑人来说是悲哀的,虽然因为虔诚,他获得了长时间的幸福生活.但是当痛苦来临的时候,他不会选择反抗,教义就像是精神的鸦片,麻痹了他的神经,消磨了他的斗志.他对责罚选择的是默默的承受.

也许这样能减轻他心里和肉体上的痛苦,但最终的结果可想而知.也许对汤姆来说,死亡并不可怕,更不痛苦,他很快乐,因为死后他会和伊娃在上帝赐予的乐土里快乐的生活.但是作为旁观者来说,他是一个可怜的人,虽然他自己从不这样认为.

汤姆叔叔只是黑奴中的一个代表,还有千千万万的黑奴和他有着一样的信仰,正是由于这样一种情况,实际上具有力量的黑奴完全没有反抗的想法.

最后,愿汤姆、伊娃、圣克莱尔和那些受苦受难的人在天堂快乐

补充-----本人唯物主义者^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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